堂亲可分为“亲堂”和“远堂”,而远堂又分为同房远堂和异房远堂。在父系社会,堂亲一般都是同姓。指自己与祖父、祖母、父亲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的亲戚关系。在三代直系同辈亲属称谓系统中,“堂”与“表”相对应。
“亲堂”与自己共有同一祖父。父辈为亲兄弟。
2.1 堂同辈
堂同辈包括父亲之兄(伯父)或父亲之弟(叔父/叔)之儿子或女儿,合称“堂兄弟姊妹”,再按其与自己之年纪与生殖性别差异分称“堂兄”、“堂弟”、“堂姊”、“堂妹”,英文:Cousin。
2.1.1 堂兄
叔叔或伯伯的儿子中,比自己年长的称为“堂兄”,口语又称“ 堂哥”,粤语口语又称“堂大佬”。
2.1.2 堂弟
叔叔或伯伯的儿子中,比自己年幼的称为“堂弟”,粤语口语又称“堂细佬”。
2.1.3 堂姐
叔叔或伯伯的女儿中,比自己年长的称为“堂姊”,粤语口语又称“堂家姐”/“堂姐”。
2.1.4 堂妹
叔叔或伯伯的女儿中,比自己年幼的称为“堂妹”,粤语口语又称“堂细妹”。
同房之“远堂”与自己并非有同一祖父,但共有同一曾祖父。同房之定义为:
自己之曾祖父的所有儿子、女儿、孙/孙儿(含孙儿子及孙女儿)、曾孙/室(含曾孙儿子(室仔)及曾孙女儿(室女)),均皆同属一房。
自己之同辈共有同一位曾祖父,均皆同属一房。
自己之父亲、伯父与叔父共有同一位祖父,均皆同属一房。
自己之祖父、伯公与叔公共有同一位父亲,均皆同属一房。
自己之父亲与以下人士之祖父为同一人,均旨同属一房:
自己之儿子/女儿、
自己之侄儿子/侄女儿。
自己之祖父与以下人士之曾祖父为同一人,均旨同属一房:
自己之儿子/女儿、
自己之侄子儿/侄女儿。
自己之堂侄儿子/堂侄女儿。
自己之父亲与以下人士之曾祖父为同一人,均旨同属一房:
自己之孙儿子(儿子之儿子/儿子之女儿)、
自己之孙女儿(儿子之儿子/儿子之女儿)、
自己之侄孙儿子(儿子之侄子/侄子之儿子/侄子之儿子)、
自己之侄孙女儿(儿子之侄女/侄子之女儿)。
3.1 堂长辈(同房)
同房之远堂长辈包括:
父亲之伯父或叔父,即祖父之兄或弟,合称“叔伯公”,再按其与自己祖父之年纪差异分称“伯公”、“叔公”。
父亲之堂同辈,合称“堂叔伯”,再按其与自己父亲之年纪与生殖性别差异分称“堂伯”、“堂叔”、“堂姑”。同房之远堂长辈与自己有同一曾祖父。
3.1.1 伯公
父亲之伯父,即祖父之兄、比自己祖父年长的称为“伯公”。
3.1.2 叔公
父亲之叔父,即祖父之弟、比自己祖父年轻的称为“叔公”。
3.1.3 堂伯
父亲的堂兄称为“堂伯”。
3.1.4 堂叔
父亲的堂弟称为“堂叔”。
3.1.5 堂姑
父亲的堂姊妹称为“堂姑”,粤语口语中又按其比自己父亲之年纪较大(即父亲之堂姊)或较小(即父亲之堂妹)分称“堂姑妈”、“堂姑姐”。
3.2 同姓堂同辈(同房)
同房之远堂同辈包括堂伯或堂叔之儿子或女儿,合称“再从兄弟姊妹”“堂兄弟姊妹”,再按其与自己之年纪与生殖性别差异分称“再从兄”(堂兄)、“ 再从弟”(堂弟)、“再从姐”( 堂姐)、“再 从妹”(堂妹)。同房之远堂同辈与自己有同一曾祖父。
3.2.1 再从兄堂叔或堂伯的儿子,比自己年长的称为“再从兄”,口语又称“再从哥”、“堂哥”,粤语口语又称“再从大佬”/“堂大佬”。
3.2.2 再从弟
堂叔或堂伯的儿子中,比自己年幼的称为“ 再从弟、”、“堂弟”,粤语口语又称“再从细佬”“堂细佬”。
3.2.3 再从姐
堂叔或堂伯的女儿中,比自己年长的称为“再从姊”、“堂姊”,粤语口语又称“再从家姐”/“再从姐”。
3.2.4 再从妹
堂叔或堂伯的女儿中,比自己年幼的称为“再从妹”、“堂妹”,粤语口语又称“再从细妹”。
异房之“远堂”与自己并非有同一祖父及同一曾祖父,但共有同一高祖父或更先辈,以下暂述及与自己共有同一高祖父之亲属。
4.1 堂长辈(异房)
对自己而言属异房而对自己父亲而言属同房之堂长辈包括:
父亲之伯公或叔公,即祖父之伯父或叔父,即曾祖父之兄或弟,合称“曾叔伯公”,再按其与自己曾祖父之年纪差异分称“曾伯公”、“曾叔公”。
父亲之堂伯或堂叔,即祖父之堂兄或堂弟,合称“族叔伯公”,再按其与自己祖父之年纪差异分称“族伯公”、“族叔公”。
父亲之再从兄或再从弟,合称“族 叔伯”,再按其与自己父亲之年纪差异分称“族伯”、“族叔”。
上述对自己而言属异房而对自己父亲而言属同房之堂长辈与自己有同一高祖父。
4.1.1 曾伯公
父亲之伯公,即祖父之伯父,即曾祖父之兄,比自己曾祖父年长的称为“曾伯公”。
4.1.2 曾叔公
父亲之叔公,即祖父之叔父,即曾祖父之弟,比自己曾祖父年幼的称为“曾叔公”。
4.1.3 族伯公
父亲之堂伯,即祖父之堂兄,比自己祖父年长的称为“族伯公”。
4.1.4 族叔公
父亲之堂叔,即祖父之堂弟,比自己祖父年幼的称为“族叔公”。
4.1.5 族伯
父亲之再从兄,即祖父之 堂兄弟之子称为“族伯”。
4.1.6 族叔
父亲之再从弟,即祖父之堂兄弟之子称为“族叔”。
4.2 堂同辈(异房)
族伯或族叔之儿子或女儿,合称“族兄弟姊妹”,再按其与自己之年纪与生殖性别差异分称“族兄”、“族弟”、“族姐”、“族妹”。上述异房之远堂同辈与自己有同一高祖父。
4.2.1 族兄
族叔或族伯的儿子,比自己年长的称为“族兄”,口语又称“族哥”,粤语口语又称“族大佬”。
4.2.2 族弟
族叔或族伯的儿子中,比自己年幼的称为“族弟”,粤语口语又称“族细佬”。
4.2.3 族姐
族叔或族伯的女儿中,比自己年长的称为“族姊”,粤语口语又称“族家姐”/“族姐”。
4.2.4 族妹
族叔或族伯的女儿中,比自己年幼的称为“族妹”,粤语口语又称“族细妹”。
5.1 亲堂姻亲
伯伯之妻子为“伯母”/“伯娘”/“姆”。
叔叔之妻子为“叔母”/“婶”。
堂兄之妻子为“堂嫂”。
堂弟之妻子为“堂媳妇”/“堂媳”。
堂姊之丈夫为“堂姊夫”,粤语口语又称“堂姐夫”。
堂妹之丈夫为“堂妹夫”,粤语口语又称“堂妹夫”。
5.2 同房远堂姻亲
伯公之妻子为“伯婆”。
叔公之妻子为“叔婆”。
堂伯之妻子为“堂伯母”/“堂伯娘”/“堂姆”。
堂叔之妻子为“堂叔母”/“堂婶”。
再从兄之妻子为“再 从嫂”。
再从弟之妻子为“再从媳妇”/“再从媳”。
再从姊之丈夫为“再从姊夫”,粤语口语又称“再从姐夫”。
再 从妹之丈夫为“再从妹夫”,粤语口语又称“再从妹夫”。
5.3 异房远堂姻亲
曾伯公之妻子为“曾伯婆”,粤语口语又称“伯婆太”。
曾叔公之妻子为“曾叔婆”,粤语口语又称“叔婆太”。
族伯公之妻子为“族伯婆”。
族叔公之妻子为“族叔婆”。
族伯之妻子为“族伯母”/“族伯娘”/“族姆”。
族叔之妻子为“族叔母”/“族婶”。
族兄之妻子为“族嫂”。
族弟之妻子为“族媳妇”/“族媳”。
族姊之丈夫为“族姊夫”,粤语口语又称“族姐夫”。
族妹之丈夫为“族妹夫”,粤语口语又称“族妹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