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种商品在同一时间因地区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商品地区差价形成的原因主要有:
①在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生产技术条件不同的地区,生产品种、规格、质量相同的商品所耗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同;
②把集中产区的商品运往距离远近不等的销区所形成的成本不同;
③生产者、经营者和国家采取不同的地区 价格决策;
④不同地区的不同 供求状况。
商品的地区差价是 商品经济条件下 价值规律作用的体现和必然结果。在 自然经济向 商品经济过渡、商品经济尚不发达、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里地区差价也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 剥削阶级利用对工商业的垄断地位,使地区差价超过合理限度,体现了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采取了合理调整地区差价的种种措施。包括:
①发展交通事业,降低运输费用,以缩小区域之间及城乡之间的地区差价;
②广泛发展供销合作事业,壮大 社会主义商业,以利于合理调整地区差价;
③国家对边远地区规定了 农产品收购的 最低限价和工业品的 最高限价及运价补贴,以控制地区差价,等。
中国 社会主义价格体系中的地区差价有三种主要表现形式:
①城乡差价:指同种商品在县城或大集镇的销价与在农村的销价之差额。其中农产品的城乡差价是指农村基层收购点与县城或大集镇收购价之间的差额;工业品的城乡差价是指三级批发站所在地与农村基层供销社销价之间的差额。
②中小城城差价:指同种商品在设有二级站的 中等城市与县城之间的销价差额。
③大中城城差价:指同种商品在大城市与设有二级站的中等 城市之间的销价差额。
合理的地区差价,有利于促进商品正常流通和扩大地区间商品交流,有利于生产力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