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台湾当局“经建会”都市及住宅发展处所拟订之“台湾地区综合开发计划”,将台湾地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其“北部区域”即为“北台湾”,包括 新北市、 台北市、 基隆市、 桃园县、 新竹县、 新竹市、马祖地区及 宜兰县,为台湾当局官方标准划分方式。其中 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称为大台北地区。
1972年至1986年“增额立法委员选举”采用大选区制,将台湾地区划分成六个选区,其中第一选区及台北市选区即为所谓的“北基宜”地区,可视之为狭义的“北台湾”,包括 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及宜兰县。
1969年“立法委员增选”采用大选区制,将台湾地区划分成两个选区,其中第一选区及台北市选区即为“北台湾”,包括 台中市、 南投县(含)以北的诸县市及宜兰县。
各次分区人口统计:
基隆北海岸地区:约49.6万人
台北盆地都会区:约643.7万人
桃园中坜都会区:约194万人
新竹次都会区:约90万人
人口总计:约977.3万人(2008年4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