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湾

北台湾

中文名 北台湾
释义 中国台湾地区北部简称
目录导航

范围定义

四分法

依据台湾当局“经建会”都市及住宅发展处所拟订之“台湾地区综合开发计划”,将台湾地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其“北部区域”即为“北台湾”,包括 新北市、 台北市、 基隆市、 桃园县、 新竹县、 新竹市、马祖地区及 宜兰县,为台湾当局官方标准划分方式。其中 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称为大台北地区。

六分法

1972年至1986年“增额立法委员选举”采用大选区制,将台湾地区划分成六个选区,其中第一选区及台北市选区即为所谓的“北基宜”地区,可视之为狭义的“北台湾”,包括 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及宜兰县。

二分法

1969年“立法委员增选”采用大选区制,将台湾地区划分成两个选区,其中第一选区及台北市选区即为“北台湾”,包括 台中市、 南投县(含)以北的诸县市及宜兰县。

统计资料

各次分区人口统计:

基隆北海岸地区:约49.6万人

台北盆地都会区:约643.7万人

桃园中坜都会区:约194万人

新竹次都会区:约90万人

人口总计:约977.3万人(2008年4月止)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