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规划署在2002年的布拉格召开第七次清洁生产会议上,对可持续消费提出了如下定义:在产品或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自始至终对天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最小化,废物与污染物的产生最小化,满足对服务和产品的基本需求,带来高质量生活又不会危害后代人的需要,这就是可持续消费。
可持续消费”一词的正式提出始于1994年奥斯陆专题研讨会会议,1994年UNEP在内罗比发表《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报告首次将“可持续消费”定义为“提供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最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不危及后代的需求”。
构建可持续消费模式,就必须坚持这样几条原则:
第一是适度消费原则。就是要人类把消费需求的水平,控制在地球承载能力范围之内。既不能过分节约,又不能过度消费。
第二是公平消费原则。就是提倡面向全体公民的消费模式,不鼓励或者限制少数人的高消费、超前消费、挥霍消费及畸形消费。
第三是以人为本的消费原则。就是要注重在消费结构中,不断提高精神消费的比重。一旦基本物质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以后,精神消费就决定了人的生活质量,对于提高人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心理素质、审美观等起着关键作用。
可持续消费当然离不开可持续发展。没有发展,怎能消费?同样,消费也刺激和促进了发展。有需求,才能有生产;有市场,才能有活力。可持续发展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既能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的利益。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消费,有一个最基本的共同点,就是关注环境、关注和谐,着眼未来,着眼后代。
无论可持续发展还是可持续消费,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更高境界。只有人的低层次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才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这个需求,肯定也是更理智的需求,更科学的需求,更有利于人类长远生存和长远幸福的需求。所以,我们不能单纯地为发展而发展,为消费而消费。不管挣钱还是花钱的时候,都应该牢记“可持续”。既不要“爷卖仔田”,更不要“竭泽而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