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岩

刘红岩

中文名 刘红岩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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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4.09--1987.07,哈尔滨大学文秘与法律系文秘专业学习。

1987.07--1991.03,哈尔滨日报副刊编辑部编辑。

1991.03--1995.04,哈尔滨日报财贸编辑部记者、编辑(其间:1988.07—1991.07东北师范大学中文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1995.04--1995.10,哈尔滨日报财经新闻编辑室副主编(副处级)。

1995.10--1997.02,哈尔滨日报财经编辑室主编(正处级)。

1997.02--1998.02,哈尔滨日报《新晚报》要闻编辑室主编。

1998.02--1999.03,哈尔滨日报《新晚报》总编助理。

1999.03--2000.10,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新晚报》副总编。

2000.10--2001.01,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家报》总编兼华夏商务版主编。

2001.01--2002.08,哈尔滨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共哈尔滨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哈尔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2002.08--2002.10,副厅级干部(公选)。

2002.10--2005.07,黑龙江省司法厅助理巡视员(其间:2001.03—2004.01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0.07—2004.07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学习;2002.03—2004.10哈尔滨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攻读硕士学位)。

2005.07--2011.01,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副书记(期间: 2009.03开始在吉林大学攻读社会学博士)。

2011.01--2011.09,中共鹤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09--2011.11,中共鹤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

2011.11--2015.09,中共鹤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 

2015.05--2015.12,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党组书记。

2015.12,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曾任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1.02辞去)

任免信息

2021年2月,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接受刘红岩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终止后,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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