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文物普查时发现并登记。遗址原面积较大,后因山水将原遗址从中部冲开,形成东西两个台子。据1980年测量,总面积1.6万平方米,今为原面积的三分之一。遗址表面暴露遗物较多,断崖上可见古文化厚度1至4米,并可划分明显层次。采集标本为陶鬲、豆、罐及盆的口沿及残石器等。陶器多夹沙灰陶,饰绳纹,较粗糙。多属西周至战国时器皿。
1972年出土费敏父鼎,该鼎通高26、口径25、腹深10.5厘米。口微敛,双直耳,下接三兽形足。腹中偏上部有一道突出的箍形圈饰,将腹部纹饰一分为二,上部饰兽体卷曲纹,下部饰龙纹。该鼎纹饰线条清晰,铸造精细。费敏父鼎腹内铸有铭文三行,共十六字,大意是费国敏父为女儿孟姒作陪嫁的宝鼎,让她永传万年,子子孙孙用享。
1985年4月17日,斗鸡台遗址被公布为济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