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的新评价

作品名称 功利主义的新评价
作品出处 贺麟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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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在伦理学上,功利主义是与纯粹义务说相反的一种学说。从人生观看,有人持功利主义的人生观,有人持非功利主义的人生观。这原是在思想史上争论不休的问题,也是在个人生活上常起冲突的问题。尤其近数十年来,中国思想界对功利主义时起争论,有人以为整个西洋文化就是功利主义的文化,其人生观也是功利主义的人生观,至于东方文化,则是反功利的、道德的、纯义务的,所以他们认为中西文化之差别,就是功利主义与非功利主义的差别。民初严又陵、梁任公之介绍功利主义到中国来,其功罪如何,大家意见更不能一致。有人以为今日一般青年思想中,功利主义之毒甚深。这些说法或看法对不对?我们对功利主义究竟应抱什么态度?有什么评价?

先问什么是功利主义?概括讲来,功利主义是把在实际上可感到,可得到的事物为有道德价值,为生活目的的学说,所以功利主义者,所要求的是看得见摸得着感得到的东西。这类东西,大体上可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快感或快乐,第二是财货或金钱,第三是名誉,第四是权利或权力。凡追求四者中之任何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人,都可以概括的称为功利主义者。这些东西都是感觉得到的,至于仁义礼智孝悌忠信,都是不能实际地感觉得到的实物,都只是抽象的道德理想。

【注】:以上为原文部分内容。

出处收录

此文出自于《贺麟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1]

作者简介

贺麟(1902—1992)先生,字自昭,是中国近现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并以研究与翻译斯宾诺莎、黑格尔哲学著称于世。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后留学于美国(奥柏林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哈佛大学)和德国(柏林大学),抗战前夕回国,任教于北京大学、西南联大等学府。贺麟治学凡六十余年,中西会通、古今会通,在诸多思想和学术领域均有重大建树。尤其是早年力求“儒家思想的新开展”,自创“新心学”,在传统儒家思想的基础上,融汇欧陆唯心论,发扬陆王心学之菁华,自成一个体系,与冯友兰、金岳霖、熊十力等人的新儒学,鼎足而立,一起构成了一代中国儒家思想的新图景,对后世中国思想之发皇,影响深远。编者简介高全喜,贺麟先生的博士研究生。1962年生,江苏省徐州人。1988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法学研究所,教授、研究员。现任教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西方思想史、法理学和宪政理论。有《休谟的政治哲学》(2004)、《论相互承认的法权——〈精神现象学〉研究两篇》(2005)、《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2009)、《立宪时刻:论〈清帝逊位诏书〉》(2011)等多部著作出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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