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9月至1966年7月,就读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政法系。
1967年,被分配到农垦部,之后去新疆工作。
1979年,以新疆6师103团政治处干事的身份考取北京政法学院研究生,师从江平,系北京政法学院第一届硕士研究生。
198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
2003年,退休。
2007年,被返聘为博士生导师。[1]
2022年1月22日,张俊浩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78岁。[2]
横跨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与法理学。[1]
张俊浩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曾荣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
曾任《民法学原理》主编。[2]
出版时间 | 作品名称 | 出版社 |
---|---|---|
2000年10月 | 民法学原理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 |
1994年 | 民法学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作品名称 | 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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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0月 | 民法学原理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 |
1994年 | 民法学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张俊浩先生一生致力于民法体系的建构,深受学生爱戴、受人尊敬。先生潜心学术、淡泊名利、深居简出,学术体系自成一格。其学术结晶《民法学原理》是几代法科学子的民法启蒙书,也引导无数法律人进入民法的殿堂,被誉为“民法美学” “简洁与思辨的经典”,是“久读不倦”“最震撼最受益最具可读性”的民法传世经典,在中国民法学科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中国政法大学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