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09月——1996年07月,浙江省医药学校药物合成专业学习;
1996年08月——1998年11月,浙江省新昌县城南乡工业统计员、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
1994年10月——1997年0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业企业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8年11月——2000年09月,浙江省新昌县大明市镇镇长助理;
2000年09月——2003年04月,共青团新昌县委副书记
1998年08月——2000年12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03年04月——2006年08月,浙江省新昌县城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6年08月——2008年01月,浙江省新昌县城南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4年09月——2007年07月,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8年01月——2008年07月,浙江省新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主任科员;
2008年07月——2009年06月,浙江省新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长级);
2009年06月——2011年04月,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0年09月——2010年12月,浙江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1年04月——2011年06月,浙江省上虞市委副书记;
2011年06月——2011年11月,浙江省上虞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11年11月——2011年12月,浙江省上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2012年02月,浙江省上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2012年02月——2013年10月,浙江省上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3年10月——2015年07月,上虞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5年08月——2015年09月,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上虞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
2015年07月——2020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3-4]
2020年03月——2021年01月,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09月——2021年01月,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
2021年01月——,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5年7月,任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2]
2015年9月6日,绍兴市上虞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接受王慧琳请求辞去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3]
2018年12月18日,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王慧琳(女)为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4]
2020年3月25日,政协第十二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王慧琳(女)为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5]
2021年1月22日,团浙江省委召开干部大会。会上宣布免去王慧琳的共青团浙江省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6]
2022年4月,嘉兴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王慧琳(女)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