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团委书记、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科学分院草地与生态研究所所长;洮南市政府副市长(挂职锻炼);吉林省农业科学院草地与生态研究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2]
2021年11月—,任通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
2021年10月31日,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周艳春拟提名为市(州)政府副职人选。[2]
2021年11月22日,通化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周艳春为通化市副市长。[1]
2022年1月13日,通化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周艳春当选为通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