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澜涛

刘澜涛

中文名 刘澜涛
别名 刘华甫
出生日期 1910年11月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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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26年加入中国共青团。

1928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米脂县委宣传部部长,中共定边县工委书记,陕北特委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

1931年在北平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

1936年出狱,历任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陕甘宁边区委员会常委兼宣传部部长,绥德警备区特委书记,北岳区委书记,中共晋察冀中央分局副书记,晋察冀军区副政委。

1945年后,历任中共晋察冀中央局副书记,晋察冀军区副政委,中共中央华北局常委、组织部部长。

建国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副书记、第三书记、华北军区副政委,华北行政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共第八届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中共中央监委副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兼兰州军区政委,第四至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第一副部长、顾问,中华老人文化交流促进会名誉会长。

1982年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1983年6月当选为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94年起任中国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名誉会长。

1997年12月3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88岁。[1]

担任职务

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八、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共第十三、十四大代表,十五大特邀代表,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届全国政协代表。[1]

人物逝世

1997年12月31日在北京逝世。刘澜涛同志生前特地致信党中央,郑重表示丧事从简,不通知外地亲友,不设灵堂,不搞送别仪式,遗体交医院解剖研究,骨灰撒放地点不留痕迹,不设标志。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刘澜涛同志的这种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十分赞赏。[2]

1998年1月7日,没有送别仪式,没有保留骨灰。刘澜涛同志的遗体在京火化,他的亲属将骨灰撒在八宝山革命公墓的一棵常青树下,以实现这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丧事从简的遗愿。刘澜涛同志遗体火化前,曾庆红、王兆国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向他作最后的送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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