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凤黎,河南南阳银监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
姜凤黎在得知河南银监局党委已决定其职务调整的情况下,仍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干部并签发任命文件,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其女儿结婚收受分局职工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姜凤黎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