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涵
要以有效监管为目标导向,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综合监管为基本模式,以形成整体功能为根本要求,进一步统筹海关各项工作,从通关模式、监管体系、管理机制、队伍素质四个方面,全面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努力建立模式更优、权责更明、运行更顺、能力更强的梅关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2.意义
分类通关改革是全国海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是增强海关把关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
3.实施分类通关的预期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海关大监管体系的总体要求,以企业守法管理为核心,以风险分析为手段;以前期和后续管理为保障,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报关单(货物)实施分类通关,优化监管质量,提高通关效率,防范两大风险,促进应收尽收,努力实现有效监管和高效运作的有机统一。
1.低风险快速放行
对经H2000系统风险分析或经专业审单确定为低风险的货物(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货物),不涉及许可证件和税费的,计算机系统完成电子审核后,自动放行。
2.低风险单证审核
对经H2000系统风险分析或经专业审单确定为低风险,但涉及许可证件管理或征收税费要求的货物,申报人现场递交纸质单证。现场接单审核岗位关员根据风险提示审核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发票、提运单、装箱清单、许可证件等),完成许可证件核注、税费征收及放行作业。
3.高风险重点审核
对经H2000系统风险分析或经专业审单确定为高风险的货物(包括预定式、预警式布控,专业审单布控,随机布控等),由现场接单审核/选择查验岗位关员根据风险提示或专业审单审核结果对报关单及随附单证进行重点审核,选择高风险货物布控查验。
(一)出口货物分类通关的适用范围
出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在全国海关开展。
(二)进口货物分类通关的适用范围
进口货物分类通关改革在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渡、福州、厦门、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江门海关开展试点。
所有通过海关通关作业系统( H2000)报关的进出口货物均适用分类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