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致中,原名祁宝堂,别号明山,1913年生于山东省曹县常乐集乡祁庄村。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东北抗日名将之一,因他勇猛如虎,人民亲切地称呼他“祁老虎”。时东北抗日联军独立师和东北抗日联军第十一军的创始人。
祁致中14岁时,跟随同乡几个人来到驼腰子烧炭,“九·一八”事变后,在驼腰子金矿当采金子工
人。1933年6月间,祁宝堂组织领导了金矿暴动,成立了“东北山林义勇军”,报字号
“明山”,群众称为“明山队”。
此后,一直在桦南县的榆树泡、驼腰子、梨树沟、马场甸子等地进行游击战斗。
1935年2月,祁致中率队从猴石山下渡过松花江,到了汤原县境内的三甲屯,县委派人与祁致中接头,并把他送到三甲北宋家大院党训班学习了半个月。1935年,由夏云阶介绍,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
祁致中回来后,整顿了队伍,严明了纪律,清除了一些坏分子,加强了政治工作。4月间,他率队追随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攻打大、小罗勒密、半截河、新开道、老五团局所、楼山局所等敌人据点。
1936年夏,根据吉东特委决定,由勃利团县委书记富振声和祁致中一起,在依兰县二道沟子地方,把这支队伍正式编入东北抗日联军独立师祁致中任师长。独立师以依兰、桦川为中心,与日伪军进行了多次英勇战斗,有力地打击了敌人。
1936年秋,祁致中和下江特委巡视员兼富锦县委书记刘忠民,抗联六军一师政治部主任徐光海一起研究决定,在七星砬子上里建立后方根据地,成立修械所、被服厂、学校等。不久,又建了抗日联军七星砬子兵工厂,为支援各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还建立了干部学校和被服厂。同年11月,被满省委根据独立师发展壮大的情况,决定将独立师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军第十一军。下辖一个师三个旅,军长祁致中,在富锦、宝清、桦川等地和同江县开展游击战斗。
1938年初,祁致中去苏联,与赵尚志等一起被苏方关押了一年半。1939年7月回国,任东北抗日联军总司令部副官长,不久在一次战斗中不幸被我军误杀,时年26岁。
祁致中(1913―1939)原名祁宝堂,号明山。山东曹县常乐集乡祁庄村人。
1931年到黑龙江桦南县驼腰子金矿当工人。[1]
1932年2月,日军占领了驼腰子金矿,并且加派护矿队监管工人采金。祁致中和张仲祥、尤成禄等6名工人凑了4两9钱金末子,买了两支手枪,12发子弹,伺机夺枪起义。
1933年6月下旬的一天中午,祁致中7人趁护矿队7名日军士兵架枪吃饭之机,突然袭击,全歼护矿队。暴动成功后,他们正式宣布成立“东北山林义勇军”。
1934年3月,依兰县爆发了震惊中外的“土龙山农民大暴动”,成立了东北民众义勇军。祁宝堂应邀下山,多次助战,屡获胜利。
1935年2月,祁部在方正县窝里村与共产党领导的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会师。祁致中亲自拜访了军长赵尚志和政治部主任冯仲云。冯仲云劝他由祁宝堂改名“祁致中”,意为“致力于中华民族解放事业”。
1935年冬,祁致中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6年5月,祁致中的队伍正式改编为东北抗日联合军独立师,祁任师长。同年在七星砬子修建抗联兵工厂。
1937年10月,独立师正式扩编成东北抗日联军第十一军,祁致中任军长。
1938年初赴苏。
1939年7月任东北抗日联军总司令部副官长,随赵尚志总司令带100多人回国。在攻打嘉荫县乌拉嘎金矿战斗中祁致中不幸牺牲,时年26岁。
祁致中是东北抗日联军第十一军的创始人和领导人。是第十一军一面光辉的旗帜。他带领6个结拜兄弟起义举事,不断发展壮大为上千人的抗联第十一军。他精明强干,勇猛善战,率领部队同强大的日伪军浴血奋战,为东北人民的抗日斗争,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突出贡献。他用开拓的眼光创立了抗联部队中唯一的七星砬子兵工厂,给抗日联军各部队以重要支援。他有着远大的革命理想,立志追随共产党,坚定不移,奋斗不止。他能够很好地团结同志,关心和爱护群众,军纪严明,秋毫不犯。他能够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上进。他英年不幸,没有壮烈牺牲在弹雨横飞的抗日疆场上,却无端地倒在自己人的枪口下,实在令人痛惜和悲愤。
枪杀祁致中是赵尚志一生中犯下的错误中最大的一个。祁致中虽然有错误,但错不至死。何况祁致中作为抗联的高级将领,在对日作战中立下赫赫战功,对他的处理更应该慎重。赵尚志的一时头脑发热不仅使一位抗日英雄死于非命,更寒了大家的心。
对赵尚志处死祁致中的理由是否正当和充足可以不提,但事后的负面效应却是不容置疑的。戴鸿宾随后不辞而别,使赵尚志身边没有了可以带兵打仗的人。不到半年时间,原有的一百多人的队伍只剩二十几人。这年深秋,北满省委获悉祁致中被杀后,正式做出决议:“永远开除赵尚志的党籍”。1939年冬,赵尚志又被迫进入苏联境内。后在苏联人的调解下到第二路军担任周保中的副手,但不到半年又与周保中闹僵。苏德战争爆发后,赵尚志从苏联潜返东北境内伺机打击日军,在战斗中壮烈牺牲,作为抗日英雄,赵尚志同样值得国人敬仰。
几十年过去了,东北人民对祁致中军长的感情仍然是非常深厚的,他们在祁致中当年起义的桦南县驼腰子建有一座纪念碑,佳木斯市也建有一座祁致中烈士纪念碑。
1、几种说法的辨析。
关于祁致中之死的导火索,笔者看到有很多说法。一是扛白面事件。有人认为赵尚志下令祁致中组织矿工每人扛两袋面粉,为抗联送给养。祁致中只让每人扛一袋,由于抗违命令而被赵尚志处死。还有的说,离开乌拉嘎金矿时,全队人包括赵尚志都扛了一袋白面,唯独祁致中拒绝执行赵尚志的命令,坚决不扛。而且强调自己当过军长,对此颇有怨言,因而被杀。二是乌拉嘎战斗。有人认为祁致中在战斗中违抗军令,战斗不力。在戴鸿宾一路首先进攻的情况下,不服从命令,进行接应。反而按兵不动,进展迟缓。三是祁致中散布不满情绪言论。有人认为,祁致中不服从赵尚志领导,心怀异志,想争权,经常向老部下和其他队员宣扬,说赵尚志不信任他,要害他,有分裂队伍的企图,因而获罪。
对于上述几种说法,笔者在此逐一进行辨析。
关于扛面粉事件。是指在6月29日,乌拉嘎金矿战斗胜利结束后,由于缴获物资较多,由抗联战士和矿工群众送面粉进山为部队用给养一事。据李在德的回忆录表明,当时很多工人主动为队伍背面粉送到山上,剩下的大米和白面等物资,都分给了工人和老乡们。陈雷在回忆录中指出,当时每个人背上一袋面粉,撤出了金矿。于保合在回忆录中记述道,我们打开仓库把白面分给矿工,每家两袋,也可以多拿。我们的战士也按体力尽力而为,有背一袋半袋的,也有背一袋半或两袋的。同时动员工人群众帮我们背面粉,送到山边。同时明确指出,赵尚志从没强迫下令背多少面。关于祁致中没有背够面粉而被处死一说,这不符合事实。三人的回忆中都没有提及祁致中不背面粉的事情。在这一事件上,戴鸿宾对此有较详细的记述,并与李在德等人的回忆有所龃龉。戴鸿宾在给北满省委的报告中说,“上午我们准备退出金沟以前,分配致中同志步(部)置金沟工人抗(扛)面的工作,命令是150人抗(扛)300袋子面。在他执行当中,他曾经有二次要求工人抗(扛)二袋子抗(扛)不动,尚志同志不允许。最后致中同志允许工人每人抗(扛)一袋子面,工人剩100人,这是致中同志一个错误。”
在对待扛面粉事件上,赵尚志给祁致中的命令是让150名金矿工人扛300袋白面充当抗联部队给养。不管是赵尚志下令一人背两袋面粉,还是祁致中在执行中不变通或擅作主张。我们应该更多地是考虑金矿工人的态度。事实上也正是由于有些工人一次扛二袋面粉,走长时间的山路有困难,才提出减轻重量的要求。工人们的意愿得到尊重,最终也得到满足。我们姑且不论二袋白面的重量和路途的崎岖,但就祁致中本身来说,也是事出有因。虽然在此期间,由于祁致中执行命令僵硬或方式不当,造成扛白面的工人有所减少,任务完成大打折扣。但是单就这一点,就让祁致中身获死罪,十分牵强,根据不充分。关于部队所用白面的去向,在陈雷回忆录中有所提及,“队伍在荒山野林中向西南方向前进,第三天,为了减轻负担,赵尚志决定将面粉存放在山里。选了一个既避风、又干燥隐蔽的山凹,把面粉堆在一起,周围用木头围上,用树枝盖上,以防黑瞎子祸害”。由此可见,关键不在于背多少面粉做给养,而在于如何保管这些给养,以备战时之需。
二是攻打乌拉嘎金矿战斗不积极。关于这一说法,我已经在上一节中单独辨析,此不赘言。
三是祁致中散布不满情绪言论。于保合回忆录中提到说,祁致中曾“当我面说过赵尚志不信任他”。并在乌拉嘎战斗后问于保合本人,“赵尚志能不能处分我”。李在德的回忆也提到,我们一直感到他(指祁致中)情绪不高。并提及有的党员反映,祁致中在攻打乌拉嘎战斗中,先是向部下散布,赵司令让他“送死”,而他不服从军令,之后又说:“我没好了,赵尚志要杀我。”等。陈雷的回忆也有类似的叙述,声称祁致中说赵尚志不信任他,把叫他带队冲锋说是叫他送死之类的话,不断在老部下中散布,企图得到他们的同情。这三位当事人的回忆在对祁致中散布不满言论的问题上有一致之处。但并没有提到,祁致中想争权,有与赵尚志分庭抗礼的行为。
关于这点,戴鸿宾在1940年2月22日向北满省委的说明材料里明确提到,“过界后(回东北),尚志同志对致中同志一切的态度,完全是污骂行为,使致中同志非常难过。在我们解决乌拉嘎河金沟那天早晨,我们卡敌人全鞍马11匹,经尚志同志分配骑,不发给致中同志马匹。我向尚志同志提意,可以分配他马,原因他是一个幼稚同志,还有我们带来的一般队员群众对致中同志还有好的影响,同时苏联对他还有信用,这样对待他,对颜面上太过不去。我这提意(议)尚志同志始终否认我的提意(议),在过午后,我又向尚志同志二次提意(议),应该发给致中同志一匹马。二次提意后,勉强发给一匹不良的马,走几里后致中同志被落马二次,致中当我痛哭一场。致中同志说我永远也没有骑过这样的马,也没有背过大枪。他同时说尚志同志拿我当敌人看,我这几年的革命工作,虽□(无)成绩,也不应该遭受这样的悲痛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卡敌人全鞍马11匹”,应是指6月28日早,在土篮子沟沟口处,伏击并俘获十几名运送钻机的矿警一事。赵尚志在给祁致中分配马匹的过程中,明显有个人因素在里面,是对祁致中的蓄意污辱。对此祁致中感到十分怨愤,“痛哭一场”。在这次回国途中,这已经是祁致中第二次“痛哭”。在戴鸿宾的报告中对他第一次痛哭也有详细的记述,“在回国途中尚志同志分配致中同志担任总司令部付(副)官责任,当时致中同志提出意见不愿意担任付(副)官责任,愿做队员工作。这一提意当时被尚志同志很严厉的污骂一场,说你不要添美,还想做你过去的美梦不行。在这个纠纷中,致中同志痛哭一场,我在当中担当调解,最后致中同志勉强的担任付(副)官责任。”祁致中是一员勇敢善战、精明强悍的虎将,二天之内连续“痛哭”二次,可见其心情是何等愤懑、委屈、压抑。对于戴鸿宾而言,“在这种情况□(下),我向致中同志做了许多解释工作,劝他不要悲痛,忍耐一个时期,我们很快就能见着党,关于你的问题能求得解决。”
祁致中在回国过程中所受到的蓄意侮辱难堪,使他与赵尚志之间本就不融洽的关系更加雪上加霜。祁致中个人存有不满情绪,并向一同回国抗战的战友诉说宣泄,我想是可以理解的。根据陈雷、李在德、于保合的回忆,祁致中在回国途中情绪不高,结合戴鸿宾的叙述,应该可以为他回国后一系列反常举动做以很好注解吧。
客观上,当时残酷的斗争环境导致人们处理问题简单化。对此,陈雷在回忆中也说,处决祁致中的决定是过火的、轻率的。做出这样的决定,应当是慎之又慎的。但那时处理问题,受着激烈战争的影响,都希望处理问题迅速、果断,生怕拖中生变。这有客观环境的影响也是简单化工作作风的流弊。
主观方面,首先祁致中的自身言行没有得到战友们尤其是赵尚志的包容和接纳。在党支部会议上,在场的六名成员除李在德外,都同意将祁致中处以死刑。本身就说明了一定问题。也许其中有揣度和不违逆赵尚志意愿的因素在里面。但不可否认的是,祁致中自身的一些不满情绪表露,加之他山林队出身的背景,都会使同志们普遍产生一种不安的感觉。不管其自身目的如何,客观上使同志们对其有所猜忌和戒备。在特殊的对敌斗争形势下和内部环境中,祁致中没有掌握好自己言行的尺度,言语尖锐。不认真了解他人特别是赵尚志的性格特征,个性张扬,激化与他人矛盾的同时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以至积怨累加,最终被无端错杀,悲天虎啸。李在德在回忆中也有同感,“同志们受客观环境和主观认识的影响,对其言行很难宽容,但他毕竟没有发展到成为敌人的地步。因此,对祁致中应留下不杀,而以拒绝执行命令为由把他杀掉应该说是错误的。”其次,赵尚志人事安排上的不妥和归国途中一些“污骂行为”及不当举措也激化了祁致中的对立情绪。在于保合的回忆录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支部队的组织系统情况,副官长祁致中直属于司令部参谋长戴鸿宾,与电信队队长于保合、教导队指导员李在德地位相当。同是抗联的军长,祁致中尚在戴鸿宾之下,这不能不使祁致中对此有所想法,提出意见不愿意担任副官责任,愿做队员工作。这一提议立即被“尚志同志很严厉的污骂一场”,“在这个纠纷中,致中同志痛哭一场”,后来只是在戴鸿宾的劝说下,勉强接受。虽然祁致中拒绝领受副官长这一职务,很大程度上是对人事安排上的不满所致,但做一名队员不用担当更多的责任,与领导核心接触相对较少,避免与赵尚志发生直接冲突,似乎也可能是祁致中的内心真实写照。回国伊始,赵尚志在缴获马匹的分配上对祁致中的态度明显偏颇。随后,在为乌拉嘎金矿战斗胜利祝捷的模范战士会议上又拒绝祁致中发言,并首先定性说其在“军事行动有罪,当场下令解除其武装”。我们在此没有看到赵尚志对祁致中所犯罪行的具体说明和解除其武装的理由。这些情况的出现只能说明,赵尚志个人英雄主义的情绪此时已极大膨胀,他非要把祁致中压服不可,这反而更加激化了祁致中的对立情绪。
另一方面,赵尚志的个人态度也对祁致中被错杀起到至为重要的作用。虽然在支委会上绝大多数委员对祁致中持杀的态度,但最后的决定权仍在赵尚志手中。作为一名抗联高级将领,应该具备审慎稳妥的工作作风。这是毋庸置疑的。
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对赵尚志当时的心态加以探察。赵尚志入苏求援无果,反被扣押长达一年半。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苏联方面没有解释。刚刚回国的赵尚志心中应该充满愤懑与猜疑,冲动和焦躁。无须讳言,赵尚志身上有着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领袖欲望强烈,在和别人谈论问题时总要抢占上风,从不甘居人下,有时即使自已内心感到做错了事,也决不会公开承认而极力作出各种各样的辩解。而苏联方面以共产国际为名给予他东北抗日联军总司令的口头任命,又使赵尚志充满了自信,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在赵尚志身上,个人英雄主义的性格和党性两者矛盾共存,互相冲撞着。当个人英雄主义膨胀到极限的时候,党性就完全失去了存在的空间。可以这么说,赵尚志个人英雄主义与党性的冲突应该就是祁致中被处死的深层原因。
综上,在处死祁致中事件中,由于赵尚志人事安排上的不妥和归国途中一些“污骂行为”及不当举措激化了祁致中的对立情绪。祁致中的自身言行也没有得到战友们尤其是赵尚志的包容和接纳。更为重要的是,赵尚志的个人态度在其中起着至为重要的主导作用。赵尚志个人英雄主义与党性的冲突应该就是祁致中被处死的深层原因。客观上,当时残酷的斗争环境促使人们处理问题简单化,更加速了祁致中被错杀悲剧的上演。也许这就是赵尚志与祁致中共同的悲剧。
1、赵尚志:在对待祁致中事件上,赵尚志的态度是耐人寻味的。在苏联时与祁致中的争论,给他内心烙下深刻印痕。让他深信祁致中不尊重和蔑视他的权威,这从回国前后赵尚志对他的态度上可以看得很清楚。回国后,赵尚志在内心深处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没有用一名抗联高级领导人的虚怀若谷来化解祁致中对他的种种不满,冷静思考、以理治情,团结他,做好祁致中的思想工作。反而工作方式简单,用极端的手段解决问题。看来,在他的内心深处对祁致中还是存有很深的积怨。值得肯定的是,在召开支委会会议的过程中,赵尚志能够先行回避,让支委会其他成员进行讨论,听取意见,这还是有可取之处的。但可惜的是,在他得知会议出现的两种意见时,未能审慎思考,用自己的包容来化解其他同志对祁致中的指责,而是同意戴鸿宾等人的意见,酿成大错。赵尚志在1940年春,在伯力当着冯仲云和周保中之面承认自己处死祁致中是错误的。
2、戴鸿宾,在处死祁致中事件中,戴鸿宾是一个颇受争议的人物。一方面它是率先提出处死祁致中的坚决主张者。另一方面,他又在给北满省委的报告中,提供了较为详细可靠的材料,使我们后人得以明确辨析祁致中的真正死因。在一年多的囚禁生活中,只有他与赵尚志、祁致中朝夕相处,对两人的了解可谓熟稔。他很了解赵尚志,唯恐得罪他。明明在很多问题上不同意赵尚志的做法,但是不愿更不敢说出来。赵尚志对祁致中的态度他看不过去,他同情祁致中,但没有勇气说句公道话。处死祁致中之时他心里也受到了相当大的震动。这也是他很快离赵尚志而去的原因。对于他的内心活动,我想他的自我剖析更能说明问题。他在1940年2 月22日给北满省委的材料中这样写道,“对祁致中事件发生时期,我那时期的立场有心坚决斗争,那一些下级党同志都是拥护赵尚志,不能拥护我的意见,我想如果要做坚强斗争,恐怕我做祁致中的第二,我当时在这怕死条件之下,避免了斗争。尚志同志对我怀着许多诚(成)见,主要的是在三、六军的纠纷问题和在一起被押交换意见当中对我抱着不满的情绪,我不能遭受致中同志的结果,是我过界后,在意见之下转移,不反对他任何主张。另外我向他三次提意(议),我(不)代(带)兵,愿做别种工作。因为这些原因,对我的生存问题,才有了保障。当然对这些问题,我极大的错误,我既然是革命者,就不应该怕死,眠看着别的同志被处死,维持我自己的生就不敢做斗争,这革命者最大可耻的错误责任。这一错误希望党给我批评,帮我改正。关(于)我与尚志同志一年多经过事件就此结束。以上所说的种种问题,完全是实,并无一点自造和自添,这是我将来向党负责任,不但现在而且永久负责”“在这无斗争能力的党会议,结果跟着他意跑啦,立刻将致中同志处死。”赵尚志经常说戴洪滨是草包,但又很信任戴洪滨。戴洪滨很了解赵尚志,唯恐得罪他。明明在很多问题上,他不同意赵尚志的做法,但是不愿说出来。赵尚志对祁致中的态度他看不过去。他同情祁致中,但没有勇气说句公道话。在赵尚志面前,他一直是“明哲保身,少说为佳”的。至于他在支委会上首先表态,我想应该有揣测和不违逆赵尚志心意,明哲保身的因素。处死祁致中之时他心里也受到了相当大的震动。这也是他之后很快离赵尚志而去的原因。
3、李在德,在对待祁致中被错杀事件中,李在德的态度应该是最谨慎的。她认为祁致中曾任抗联第十一军军长,如果杀掉他,不了解情况的人必然有想法,会引起不良影响。所以主张将祁致中送到苏联接受教育。但是这一建议遭到多数同志反对,最终搁浅。
4、于保合、陈雷、刘凤阳、韩相根,他们都是杀掉祁致中的坚决主张者。刘凤阳后来进入苏联,担任一支抗联小部队的队长,回国进行武装侦察活动, 1940年6月末,在完成任务后返回苏联境内时,被苏联哨兵误伤致死。担任机枪射手的韩相根则在1939年秋的一次遭遇战中,担任掩护,壮烈牺牲。于保合和陈雷建国后都担任要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