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佐民

李佐民

中文名 李佐民
出生地 山东莱西李格庄村
重要事件 革命烈士
代表作品 《互助论》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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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李佐民,原名天佑,又名拙民,革命烈士。莱西李格庄村人。

1930年春,李佐民在莱阳中学读书时,因校长修仁庵贪污教师空额薪金,激起学生义愤。学生自发成立“学生自治会”,掀起反贪污学潮,李佐民是学潮的领导人之一。他组织学生在校园示威游行,又带头到县政府请愿,迫使县长杨西桂停止了所谓维持学校治安的行动,并承认学生自治会合法,校长被迫辞职。

“九・一八”事变后,莱阳中学学生自治会发动全校爱国师生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李佐民起了重要领导作用。

1932年李佐民考入济南第一师范后,在王尽美、邓恩铭等的革命事迹影响下,组织成立了“学生读书会”(抗日救国会)--阅读马列书籍,调查社会动态占1933年,在济南第一师范举行总罢课,游行示威,在反对国民党政府的不抵抗政策和卖国要协行为的浪潮中,李佐民走在队伍前列。

1934年,李佐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35年夏,23岁的李佐民以同期第主名的成绩毕业于济南第一师范。期间,他写的爱国文章笔锋犀利,文理并茂。他在《互助论》一文中尖锐地指出:“我们中国所以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就是因为我们一盘散沙,没有互助。”他表示:“宁肯牺牲生命,也要互助救国。”师范毕业后,任青岛市海西薛家岛小学校长。他与中共党员庄国瑞、战卓云及东北流亡学生牛绍文等,以教学作掩护,开展抗日救国活动,编印散发传单,呼吁“……父老兄弟姐妹们,为拯救中华民族,为保卫祖国领土完整快快端起枪,拿起刀,打倒汉奸卖国贼!”

1937年“七七”事变后,李佐民根据党的指示同牛绍文回到家乡李格庄村,发展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队员,宣传抗日救国主张,千方百计找来油印机,印发传单。妻子刘天香,积极支持佐民的革命活动。

1938年1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莱阳县队部成立后,李佐民任宣传部副部长。同年,李佐民和牛绍文等联络16名抗日积极分子,从恶霸手中夺枪8支,拉起武装队伍,开展武装抗日救国斗争。

1938年6月,李佐民被调往黄县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总部,任三支队总务科长,9月改任八路军五支队第二十一旅政治部民运科长,因工作勤奋被评为学习模范。

1939年,李佐民先后担任八路军五支队政治部干部教导队政委,五支队海防指挥部政委,五支队六十二团政委,胶东抗日联合指挥部政治部副主任,五支队招莱边区指挥部政委。他率部狠狠打击了栖霞艾山汤等地日伪据点的敌人,并亲自化装深入莱阳地区清除土匪恶霸。

1940年3月14日,窑山战役打响,李佐民率部队在招(远)、莱(阳)边区阻击顽军赵保原部逃窜之敌,战斗中头部中弹壮烈牺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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