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楼板材加工园

薛楼板材加工园

中文名 薛楼板材加工园
车牌代码 皖L
外文名 Xuelouplanktreatmentpark
别名 薛楼工业园
地理位置 安徽
火车站 砀山站,砀山南站,永城北站
邮政编码 235300
国家/地区 安徽砀山
政府驻地 安徽省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神湖一路苗圃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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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薛楼板材加工园(以下简称薛楼园区)位于砀山县最南端,与河南夏邑县、永城市接壤;于2008年8月正式成立,应生于国家农村综合改革的背景下,是砀山县委、县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破除“三农”问题的一块试验田,也是砀山县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开拓地;园区现辖清河、利民、便民、神湖4个社区党委,总人口3.4万人,党员1292名,其中机关党员118名,农村党员1174名,国土面积55平方公里,耕地4万亩。

薛楼园区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先后获批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宿州市现代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实验区示范基地、宿州市林木产业基地、宿州市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宿州市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砀山薛楼试验区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调研联系点。

薛楼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实际、深化改革、统筹兼顾、创新发展,以“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法治园区建设和党的建设”五大重点工作为引领,带领园区干事创业团队不断前进。2017年园区新增落户企业23家,盘活僵尸企业4家,新增就业500余人,完成总产值43.84亿元,完成销售收入43.9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78亿元,财政总收入2875.68万元(不含出口企业免抵退1000余万元)。

园区已初具规模,聚集了中林、佳华、汇金等30家规模企业和100多家小型企业,培育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薛楼板材加工园一直向着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新型工业化的试验区,豫皖交界首善园区,皖北重要的木材加工基地四大目标奋斗。

主要经济指标:生产总值由2008年的6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3.92亿元,年均值增长38.7%;固定资产投资由2008年的4.3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9.9亿元,年均增长6.16%;工业用电量由2008年的318万度增加到2014年的1116.8万度,年均增长45.5%;财政收入由2008年的580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2730万元,年均增长47.66%;已实现未入库(包括土地出让及出口免抵)的收入近5500万元。

资源环境

加工园区内分布大沙河、汤沟等水系,为园区生产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用水条件。同时,水土条件非常适合意杨等树种生长,意杨覆盖率高、蓄积量大,并与盛产意杨的夏邑县毗邻,发展木业具有丰富的林木资源。另外,土地资源较为丰富,人均面积高于周边乡镇,境内已建成多座变电所,能够确保进区入园企业的用地供电需求。另外,加工园农产品和水果产量丰富,素有“砀山麦囤”之美誉,主要农产品有小麦、大豆、玉米、棉花、小杂粮,水果有梨、苹果、桃、杏、柿子等,可以作为我园区乃至皖北地区的高效农业和生态农业示范基地,有利于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及其配套产业。

自然环境

气候:加工园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为14.24-14.50℃,最冷月份为1月,平均气温﹣0.9℃;最热月份为7月,平均气温27.2℃。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总时数为2480.6h。无霜期长,年均无霜期199天。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风速年均2.5,最大风速为20m/s。

地质地貌:加工园地势平坦,系黄河冲积而成,平均海拔44m,地处山东台背斜徐蚌拗折带,沉积了巨厚的第四系地层,第四系厚度为318.15m~456.77m,下伏基岩为古生代二迭系砂页岩。

水文:加工园地表水主要来源为大气降水,雨量适中,年平均降水量约为773毫米,四季降水量变化大,春季平均降水量为134.8mm,夏季平均降水量为450mm,秋季平均降水量为141.8mm,冬季平均降水量为46.2mm。主要河流有大沙河和汤沟。地下水属入渗-蒸发-开采型,主要来源是大气降水的入渗,侧向补给和越流补给微弱,在揭露深度范围内为孔隙水。

历史沿革

1988年属砀山黄楼乡神湖村。

2007年黄楼乡并入关帝庙镇,神湖村单独成立薛楼板材加工园。

2008年薛楼板材加工园正式成立,其管辖范围为神湖村所辖区域,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正科级建制。

薛楼板材加工园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现任领导

刘玉梅:园区主要负责人, 主持全面工作[1]

张书平: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工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自然资源与规划、农民建房审批、房地一体、住建、建投公司、农民工创业园、征地拆迁、交通运输、应急、科技、电力通讯[2]

汤林靖: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分管扶贫、农合、社保、社会事务、环境整治工作[3]

包沛: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妇联工作[4]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郝念良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负责园区全面工作
戚东风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园区日常全面工作
齐凤国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刘振元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园区现代农业
薛川 党工委委员 利民社区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周咸云 党工委委员 负责园区项目工作;分管现代农业
黄风光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便民社区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卞芹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 分管园区计划生育工作
王平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负责园区现代农业
马书印 县房改办党组书记 主持清河社区全面工作
张云松 老年大学办公室主任 负责园区现代农业
侯迎光 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 协助利民社区党委书记工作
曹永侠 原县人大副主任 协助主抓园区日常全面工作
徐世英 原县法院副院长 负责园区社会稳定工作
薛楼板材加工园区企业投资优惠政策
为创造良好、宽松的投资环境,鼓励外来投资商到园区投资兴办企业,根据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区实际,特制定投资企业在园区的优惠政策。一、财税优惠政策第一条对外来境外资金独资、合资、合作开办生产加工型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前二年,由园区财政部门按企业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返还。从第三年起连续三年由园区财政部门按企业实际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20%给予返还扶持。
第二条对外来独资、合资、合作开办商服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参照第一条返还标准减半给予扶持。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县市优惠政策期满后,按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通过税务征收、财政返还的办法,再返给企业三年。第四条对入驻新型乡村工业园的企业5年内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型乡村工业园内工业企业投产后5年内产生的地方性税收和共享性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返还给薛楼板材加工园,由加工园负责奖励给乡村工业园内企业。二、土地优惠政策第五条对新建的生产加工型外来投资企业,由园区财政部门从企业实际上缴的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一定额度作为企业发展资金,一次性返还给投资企业,进而扶持企业发展壮大。返还比例标准为:1、对固定资产投资500—1000万元的(含1000万元),按30%给予返还;2、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3000万元的(含3000万元),按40%给予返还;3、对固定资产投资3000—5000万元的(含5000万元),按50%给予扶持;对5000万元以上的按60%给予返还。第六条外来投资、内资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项目用地,由园区管委会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土地,以经营赢利为目地的项目除外。第七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使用期限内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交换、继承和赠予,并可将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其它投资者合办企业。三、收费优惠政策第八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有上下限的,按最低标准收取。国家和省规定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投资企业对应缴纳的各种行政性收费确有困难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免收、减收或几年内分期缴清。四、金融鼓励政策第九条外来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只要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并已具备相应的财产评估、抵押、担保、公证等手续,由园区协调金融部门优先给予办理。第十条外来投资企业、内资企业按规定在金融机构设立基本帐户,提取现金,只要用途合理,如实进行报备,园区协调金融机构给予服务便利。五、其它优惠政策第十一条外来投资企业、内资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固定资产可加速折旧。第十二条外来投资企业所需的水、电、排水、运输、通讯等必要条件,有关部门优先解决,并按本园区最低标准收费。第十三条外来投资企业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园区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方法,具体商定有关事项,除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还可以在税收,土地、收费等方面享受更优惠待遇。六、投资保障第十四条外来投资者和投资企业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五条外来投资企业、内资企业有权拒绝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各项检查、收费。对敲诈勒卡、骚扰、刁难及其它不法侵害,可直接向园区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投诉,执法执纪部门要从严查处。第十六条凡涉及外来投资企业、内资企业的经济和民事案件,园区负责协调政法部门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第十七条本优惠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本优惠政策不一致的,均以本优惠政策为准。第十八条本优惠政策由砀山县薛楼板材加工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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