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仲禧,1895年生,
福建省福州市人。早年投身福建学生军,1911年参加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 辛亥革命。在 北伐战争

中任
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团长、师参谋长、代师长等职,参加过 汀泗桥战役、贺胜桥和
武昌战役。屡立 战功。于1937年 卢沟桥事变前夕,42岁的吴仲禧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根据党的指示,利用国民党高级将官的特殊身分,进行地下工作。抗日战争时期曾任韶关任国民党第四战区长官部军务处处长和韶关警备司令。 内战爆发后,吴仲禧奉调去南京军事参谋院任中将参议,后又出任国防部监察局中将首席监察官。此时他的职位都没有军事实权,但却可以利用关系从事情报工作。根据当时中共南方情报负责人
潘汉年的指令,吴仲禧继续 潜伏并 相机行事。 1948年6月, 淮海战役前夕,吴仲禧改任国防部中将部员,被派往“徐州剿匪总指挥部”服务。 全国解放后,历任
广东省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省 司法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参事室副主任,省政协常务委员、副秘书长、第五、六届省政协副主席,
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民革广东省委副主任委员。当选为广东省 人大代表。因病于1983年6月15日在广州逝世,终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