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至1996年10月,任萍乡市上栗区财政局行财、预算股长;
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任上栗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主任;
1997年10月至1999年4月,任政协上栗县委员会副主席;
1999年4月至1999年10月,任安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99年10月至2003年7月,任安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民建萍乡市委副主委;
2003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民建萍乡市委主委、安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9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萍乡市政协副主席;
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任民建江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萍乡市委会主委;
2021年7月,任民建江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萍乡市委会主委,江西省政协副秘书长(兼职)。
现任民建江西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萍乡市委会主委;江西省政协委员。
曾任萍乡市上栗县政协副主席、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民建江西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第七、八、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民建萍乡市第三届委员会副主委、主委,第四、五届委员会主委;政协江西省第十、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政协萍乡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2]
2020年4月25日,在南昌召开的民建江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陈朝清被补选为民建江西省第九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0年4月28日,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接受陈朝清因工作变动辞去政协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请求。[3]
2021年7月,江西省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有关人事事项,陈朝清为省政协副秘书长(兼职)。
2021年10月29日,政协赣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陈朝清当选为赣州新一届市政协副主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