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09——1984.08 江西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生
1984.08——1992.04 江西省劳改局生产科科员、科技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1992.04-1993.12 江西省劳改局科技处副处长(正科级)
1993.12——1998.09 江西省监狱局农业处副处长(正科级)(1993.06-1995.06下派锻炼,任赣江监狱监狱长助理)
1998.09——2000.12 江西省监狱局农业处处长(副处级)
2000.12——2002.12 江西省监狱局农业处处长(正处级)(2000.09-2001.01江西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12——2004.03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2004.03——2009.02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厅级)(2001.09-2004.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9.02——2011.08 江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厅级)
2011.08——2011.09 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09——2011.11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1.12——2015.02 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5.02——2015.03 江西省吉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5.02——2015.03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南昌市公安局负责人
2015.03——2015.04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南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南昌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5.04——2017.12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南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2017.08——2018.10江西省610办主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8.10——,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长级)[1]
2015年3月12日,吉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涂建生的吉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吉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2]
2017年8月,拟任江西省610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3]
2017年11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涂建生为省公安厅副厅长。[4]
2017年2017年12月6日,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涂建生辞去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会议决定免去:涂建生的南昌市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