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 北京同仁堂
公司性质 国有独资
公司类型 上市公司
公司领导 邸淑兵(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
总部地点 中国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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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同仁堂同仁堂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7年6月18日成立,并于同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2012年,根据集团公司的整体部署,成立北京同仁堂股份(集团)。

公司是集生产、销售、科研、配送为一体的产品公司,总占地面积近百万平方米。除本部管理部室外,公司设两个经营单位;一个仓储配送单位;同时在大兴、昌平、通州、亦庄分别建有六个生产基地。并拥有天然药物公司、蜂业公司、吉林人参公司、陵川党参公司、内蒙古甘草黄芪种植基地等子公司。

公司拥有经国内外质量认证的22条生产线,是同仁堂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母公司拥有500余个产品批准文号,常年生产品种200余个,涵盖以原粉制剂为核心的丸剂、散剂、酒剂及胶囊剂、口服液、滴丸剂等28个产品剂型,形成了以安宫牛黄丸、同仁牛黄清心丸、同仁大活络丸为代表的心脑血管系列;以同仁乌鸡白凤丸、坤宝丸为代表的妇科系列,以国公酒、骨刺消痛液为代表的酒剂系列等十二个不同系列品种群。此外,中药抗抑郁症新药巴戟天寡糖胶囊也已正式生产并在部分省市陆续上市。公司产品以其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而蜚声海内外。

企业文化

企业精神企业精神1、企业精神:

同修仁德、济世养生              

2、诚信理念:

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3、古训:

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省物力              

4、经营理念:

义以为上、义利共生

5、三字箴言:

德、诚、信

6、制药特色:

配方独特、选料上乘、工艺精湛、疗效显著

7、企业运行原则:

古训古训独立运行、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整体发展;

抓住品牌整体发展、抓住共性协调发展、

抓住人才促进发展、抓住文化保障发展。

8、同仁堂“四个善待”:

善待社会、善待员工、善待经营伙伴、善待投资者

9、同仁堂领导干部的“三条标准”:

忠诚、无私、激情

10、同仁堂人“四条标准”:

用同仁堂的文化吸引人,用同仁堂的干劲鼓舞人,

用规范化的管理要求人,用优良的业绩回报人。

11、同仁堂发展愿景:以现代中药为核心,发展生命健康产业,成为国际知名的现代中医药集团

12、同仁堂企业文化精髓:

以“仁”为本、仁德至上的道德文化

以“义”为上、义利共生的诚信文化

以“质”为先、质量共赢的品质文化

以“人”为本、人业共兴的和谐文化

以“稳”为重、速效统一的发展文化

以“进”为荣、兼容并蓄的创新文化

大事记载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3)1669年 (清康熙八年),乐显扬创办同仁堂药室。

1702年 乐凤鸣将药铺迁至前门大栅栏路南。

1706年,乐凤鸣在宫廷秘方、民间验方、祖传配方基础上总结前人制药经验,完成了《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一书,该书序言明确提出‘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训条,成为历代同仁堂人的制药原则。

1723年,(清雍正元年)由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清宫御药房用药,独办官药,历经八代皇帝,188年之久。

1907年,同仁堂乐氏第十二代子孙乐达聪在济南魏家庄创建宏济堂,与北京“同仁堂”、杭州“胡庆余堂”并誉为中国“三大名药店”。

1948年,乐氏第十三代传人乐松生接任同仁堂经理。

1954年,同仁堂率先实行了公私合营。

1955年,同仁堂经理乐松生在中南海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同年被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并出任北京市副市长。历任全国一、二、三届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任委员。

1956年,乐松生经理代表北京工商界在天安门城楼向毛泽东主席、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递交北京市私营企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的喜报。

1957年,同仁堂中药提炼厂正式成立,开创中药西制的先河。

1979年,同仁堂厂、店牌号得以恢复。

1985年2月 北京市政府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同仁堂成立315周年庆祝大会。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同仁堂非常关心,对这次纪念活动十分重视,李先念、彭真、乌兰夫、王震、薄一波、郑天翔、方毅等国家领导人为同仁堂题词达30余幅。

198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1991年,同仁堂制药厂晋升为国家一级企业。

1992年7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组建成立,8月19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集团成立大会,江泽民主席为同仁堂题词,“发扬同仁堂质量第一的优良传统,为人民保健事业服务”。

1997年,国务院确定120家大型企业集团为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同仁堂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中医药企业名列其中。

1997年6月,由集团公司六家绩优企业组建成立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年7月,同仁堂股票在上证所上市,这标志着同仁堂在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进程中迈出重要步伐。

1997年,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八条主要生产线通过澳大利亚GMP认证,为同仁堂产品进一步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

1999年,同仁堂发展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的宗旨是:立足全国、面向世界、着眼未来,提高同仁堂产品的科技含量,为同仁堂在21世纪的腾飞提供拥有知识产权的“重磅产品”。

2000年3月,同仁堂大厦落成

2000年5月,成立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0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实现了国内首家A股分拆成功上市,同在5月成立了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始了向生物工程领域的初步探索。十月 在香港成立了同仁堂和记(香港)药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同仁堂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迈出了关键一步。

2001年6月,与崇文区卫生局合作,组建北京同仁堂崇文中医医院,并于 6月18日正式揭牌,标志着同仁堂在实现中医中药有机结合方面,正在进行有益探索。

2001年7月,由北京市政府授权的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揭牌。这标志着同仁堂实现了规范化的公司制的转变,也是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2002年,北京同仁堂股份公司、科技公司分别被北京市科委认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

2002年,同仁堂集团启动“1032”工程。

2003年,在抗击“非典”及改革发展中,同仁堂企业文化进一步升华,“四个善待”、“四条标准”、 “四个抓住”新理念应运而生。

2004年3月,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

2006年, “同仁堂中医药文化”入选首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 。

2006年,同仁堂被商务部评为“2005-2006年度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中国出口名牌”。

2007年, 同仁堂商标被中华商标协会、今日中国杂志社授牌:在首届外国人心目中的中国商标调查活动中荣获“外国人喜爱的中国商标”称号。

2008年,同仁堂被中澳中医药论坛组委会、澳洲新快报授予“最受澳洲华人欢迎的中医药品牌”。

2008年, 科技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的信息化革新》、制药公司的《ERP信息化建设》项目,分别获得二、三等奖。

2008年12月,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试营业。

2009年,集团命名北京同仁堂中医、药大师20名,特技传承师20名(第一批)。

2009年,同仁堂荣获香港2009年超级品牌称号。

2009年,商业公司《深化信息管控,实现科学发展》获得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

2010至2013年,同仁堂品牌连续四年被香港中药业协会评为“至爱优质中药品牌”。

2011年,集团命名北京同仁堂中医大师8名,北京同仁堂民间技艺传承大师1名,北京同仁堂中医药传承大师1名,北京同仁堂中药大师3名(第二批)。

2011年,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荣获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海外最具品牌影响力的中国上市公司。 

2011年,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荣获“2011年中国企业走进东盟十大成功企业”。

2011年,科技公司的《专项工作管理模式创新与实践》和《新医改背景下传统中药企业营销模式的创新与实践》两篇论文进行了申报,分别获得一、二等奖。

2012年,集团命名“同仁堂文化海外传承师” 5名。

2012年, “北京同仁堂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入选北京市级非遗项目。

2012年,北京同仁堂国药(香港)集团荣获北京市第二十七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2012年,北京同仁堂(泰国)有限公司荣获“东盟商企精英企业奖”。

2012年,科技集团《中华老字号“品牌、产品、市场”三位一体发展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国药集团《海外经营管理与创新》进行了申报,分别获得一等奖。股份集团《蘸蜡系统的应用所带来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变革》,获得二等奖。

2013年,“同仁堂安宫牛黄丸传统制作技艺”入选北京市级非遗代表性名录。

2013年,北京同仁堂国药(香港)集团被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评为“2011-2012年度中国医药国际化推进十强企业”。

经营范围

同仁堂药物同仁堂药物

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 经营中成药、中药材、西药制剂、生化药品、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 零售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百货。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 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 广告设计制作。 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物业管理和供暖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其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均可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中成药,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零售百货。广告设计制作。普通货运。其中仅限分公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经营中药材、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零售中药饮片、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物业管理和供暖服务。

企业业绩

2022年8月30日,同仁堂发布公告,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07亿元,同比增长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3亿元,同比增长19.12%;基本每股收益0.54元。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营业收入分别为47.9亿元和45.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63%和6.02%。[3]

2022年10月27日,同仁堂发布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公告,前三季度公司营收1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3亿元,同比增长9.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9.90亿元,同比增长8.85%。[2]

管理团队

邸淑兵: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4]

荣誉记录

北京同仁堂商标北京同仁堂商标2016年7月13日,2016年《财富》中国500强发布,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454。[5]

2016年7月24日,在重庆举办的2016第33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迎来“重头戏”——“2015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单”正式揭晓,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75。[6]

2017年7月31日,财富中文网发布2017年中国500强排行榜,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477位。[7]

2017年9月,中国制造企业协会发布《2017中国制造企业500强》排行榜,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排名300位。[8]

2017年9月8日,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发布2016年度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品牌企业榜单,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入选。[9]

2020年12月,入选“2019年度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品牌企业”。[10]

公司事件

同仁堂过期蜂蜜门事件

2018年12月15日,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关于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食品蜂蜜的相关报道,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食品蜂蜜的受托加工生产单位。赶到现场检查的市场监管局表示,企业应在召回的产品上,挂上不合格品标识,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当中,仅发现有一张标识标有不良品。企业这样的行为存在很严重的问题。[11]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家企业的产品是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委托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的,该企业提供的协议显示,委托生产协议的起始日期为2016年9月,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是由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1]

2018年12月16日,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歉声明,企业称自身存在监管不力和严重失察的责任,已通知盐城金蜂在调查期间暂停其受托加工生产活动。但尚未发现这些蜂蜜进入生产用原料库的情形,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

2019年2月11日,据北京同仁堂官网消息,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同仁堂过期蜂蜜门”作出回应。

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蜂蜜事件”启动调查后,已责成所属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蜂业)对所有在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瓶装蜂蜜产品下架封存;2019年2月11日,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又责成同仁堂蜂业立即对涉事产品依法召回;对相关经销商按照合同承担责任。与此同时,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启动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经上级研究决定,责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振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公司总工程师田瑞华记大过处分。

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公司副总中药师、科技质量部部长黄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同仁堂蜂业董事刘向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请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仁堂蜂业董事长张建勋开除党籍处分,提请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卫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请降职;给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蔡杰调离岗位处分。对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做出的处理将依据上市公司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同时,公司要求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同仁堂蜂业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蜂蜜事件”的发生,暴露出公司对合作企业及委托加工业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痛定思痛,公司深刻汲取教训,已部署在全系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全面排查,对全系统所有企业的委托加工业务进行停产整顿,并已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开展高质量发展战略咨询。同时决定将2019年确定为质量管理提升年,针对“蜂蜜事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12]

2019年2月11日,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滨海县市场监管局经调查认定,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万元。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北京同仁堂蜂业有限公司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约11.2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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