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财务处处长。
2015年1月,任江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专职)。
2018年1月,任江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9年1月,江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江西省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5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陈友锦为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
2019年1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陈友锦当选为江西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