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09--1991.07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专业学习;
1991.10--1993.06 石家庄地区行政公署外经工作办公室科员;
1993.07--2003.06 石家庄市对外开放工作办公室外资处、欧美处、计划统计处、外资合同处等处室工作,历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2003.06—2003.12 石家庄市建材工业行业协会筹备组副局级纪检监察员;
2004.01—2004.11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副局级纪检监察员;
2004.12—2009.07 石家庄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9.07—2011.08 中共平山县委常委、纪检书记;
2011.08—2016.12 中共平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2016.12 中共新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21.05新华区委书记。[1]
曾任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区长。[2]
2021年5月24日,石家庄市新华区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接受刘振乾辞去新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