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民

刘敬民

中文名 刘敬民
主要成就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民族
出生日期 195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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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刘敬民刘敬民(2)刘敬民,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男,1952年1月生,河北定州人,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北京市六建公司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共青团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副书记,北京市文明城市建设协调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11月任中共北京市宣武区委副书记,1991年3月—1994年2月任北京市宣武区区长、1994年2月—1996年3月任中共北京市宣武区委书记,1996年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1998年1月任北京市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

任职履历

刘敬民参加会议刘敬民参加会议(2)1998年1月起先后分管文化曾任职务体育、卫生计生、文史文物、新闻广电、民族宗教、街道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国土房管等工作。1999年6月起同时分管2008年奥运会申办、筹办工作。2004年5月起按市政府分工全职负责奥运筹办工作。曾任北京市六建公司团委书记,共青团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副书记,首都党政军民学共建文明城市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宣武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北京市市长助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北京市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委员。[1]

曾任北京市六建公司团委书记、机修厂党支部副书记、书记、三工区二队党支部书记、三工区党总支副书记兼长城饭店工地机关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北京市委宣传部干事、部长、副书记,首都党政军民学共建文明城市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宣武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1998年1月任现职。

工作分工

刘敬民指导工作刘敬民指导工作(2)负责奥组委善后工作和公安、安全、司法、体育、法制、信访方面工作。分管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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