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勘查

地质灾害勘查

学科 自然灾害与防治
中文名 地质灾害勘查
目录导航

分类

根据勘查目的和勘查精度,分为小比例尺的全国或区域地质灾害勘查;中等比例尺的地区性地质灾害勘查;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点或地质灾害区的专门性勘查。除独立进行的专门性地质灾害勘查外,在综合性地质勘查以及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壳稳定性等勘查评价工作中,有时也对工作区地质灾害进行不同程度的勘查工作。

特点

地质灾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岩土工程勘察,其特点至少包括如下几方面。

  1. 重视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调查,井从区域因素中寻找地质灾害体的形成演化过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 充分认识灾害体的地质结构,从其结构出发研究其稳定性,重视变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与外界诱发因素相联系,研究主要诱发因素的作用特点与强度(灵敏度)。
  3. 稳定性评价和防治工程设计参数有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现为较强的离散性,应根据灾害个体的特点与作用因素综合确定,进行多状态的模拟计算。
  4. 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适性的稳定性计算方法(也许并不存在),现有的方法都有较多的假定条件。
  5. 勘查阶段结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结束,后续的工作如监测或施工开挖常常能补充、修改勘查阶段的认识,甚至完全改变以前的结论。因此,地质灾害的勘查有者延续性特点,即使是非常认真详细的工作,也不能过于希望毕其功于一役。
  6. 地质灾害勘查方法选择是强谰应用经验与技巧,寻求以最少的工作量和最低的投资,获得最佳的勘查效果。
  7. 勘查工作量确定的最基本原则是能够查明地质体的形态结构特征和变形破坏的作用因襄t满足稳定性评价对有关参数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规程。在此前提下,勘查工作量越少越好,使用的勘查方法越少越好,勘查设备越简单越好,勘查周期越短越好。一般而言,勘查工作量依据地质灾害体的规模、复杂程度和勘查技术方法的效果综合确定。
  8. 勘查队伍是实现勘查目标、选择合理勘查方法和优化勘查工作量的关键。从事地质灾害勘查的工作实体应在地质技术^才,勘查设备和室内分析试验等方面具备条件,井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1]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