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戈之武、止戈散马、止戈兴仁
【用法】主谓式;作定语;含褒义
【典故】
楚国大夫潘党,劝楚庄王把晋国军人的尸体堆积起来,筑成一座大“骨髅台”(叫做“京观”),作为战争胜利的纪念物,留给子孙后代看,借以炫耀楚国的武力,威慑诸侯。
楚庄王却不同意这种做法,他说:“战争不是为了宣扬武功,而是为了禁止强暴,给百姓带来安定的生活。从文字组成上讲,这个‘武’字是由‘止’和‘戈’两个字组成的,‘止戈’才是‘武’!止息兵戈才是真正的武功。武功应该具备七种德行:禁止强暴、消除战争、保持强大、巩固基业、安定百姓、团结民众、增加财富。……这七种德行,我一种也没有,拿什么留给子孙!……晋国的军卒为了执行国君命令而战死的,他们也没有什么错。怎么可以用它们的尸体做京观呢?”楚国的军队按照楚庄王的命令,到黄河边祭祀了河神,修筑了一座祖先宫室,很快就班师回国了。
传统的说法就是“制止暴力就是武”,而随着社会变迁,腐儒没落,以及古文字方面的研究,止戈为武有了另一种解释。
1,止的意思。
趾、止——---《汉书·刑法志》:“斩左止。”颜师古注:“止即趾。”可见趾与止同义 (摘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466页,
2,武的意思。
戈是古代的一种兵器,止在甲骨文中实则为人的脚趾的象形
4,止戈为武的另一种解读。
5,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