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文名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 黄光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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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0〕10号),设立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临沧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能源管理有关职责划归临沧市能源局。

(三)划入原临沧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承担的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职责。

(四)县(区)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照规定需报临沧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由县区人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

(五)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六)增加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职责。

(七)增加市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制的组织管理,指导推行代建制工作的职责。

(八)增加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的职责。

(九)加强规划的综合管理和协调职责,强化规划对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生产力和空间发展布局、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十)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统筹经济运行调节工作,及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产业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分析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价格、收费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由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政策。

(四)研究临沧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开放和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我市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省分配的和市级的财政性建设资金, 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我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负责省委托或市本级预算内投资公益性项目实行代建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行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重点项目稽察工作。

(六)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协调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受理市级重大专项规划和县区跨区域规划的立项申请,负责牵头编制起草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衔接县区总体规划,负责专项规划的相关协调和衔接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联合审批发布部分市级专项规划,负责其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地方中长期规划等与市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衔接平衡推进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按照规定权限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商品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商品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们管理粮食、食用油、猪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衔接平衡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参与非公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交通战备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主任:黄光富[1]

副主任:康传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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