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类市定古迹创建年代日昭和13-14年(1938-1939)
公告文号高市府文二字第0930053474号
公告日期93.10.18
管理单位高雄市立历史博物馆
是否开放是是否收费否
台湾光复后,改为「高雄市政府」仍为市政中心,直到1992年市府搬迁至苓雅区四维三路2号新建之「合署办公大楼」,旧市府建筑始完成阶段任务。市府搬迁后,有鉴于旧市府为历史性建筑物,经市府规划为高雄市立历史博物馆,于1998年10月25日正式开馆,并以保存发扬高雄地区历史文化为工作目标。其建筑本体为帝冠式四楼建筑物,主要建材为钢筋混凝土、面砖等,外观颜色采用所谓国防色系的浅青色,屋瓦则为类似军用钢盔的暗绿色。一楼大门设有门廊,是正式的公共建筑作法,中间主体建筑状似「高」字,四楼塔楼空间位于建筑物最高处,具有良好的瞭望功能。
市府搬迁后,再经市府规划为「高雄市立历史博物馆」,并于1998年10月25日正式开馆。
楼层数为地上四层,建筑本体墙身材料为砖墙;屋身则为柱梁与承重墙并用的混合式构造。
本栋建筑采兴亚帝冠式建筑,在现代建筑上迭加日本神社式的屋顶,以强调大和风格。
本栋建筑为日据时期第二个「高雄市役所」。在台湾光复后,改为「高雄市政府」,在高雄市发展历程上扮演重要角色。造型式样为兴亚帝冠式,强调大和风格,外观主要装修材的使用亦凸显其时代意义及背景,具有高度文化资产价值。
2011.58平方公尺,高雄市盐埕区盐埕新段9、13、19、26地号
高雄历史博物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