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平侯

林平侯

中文名 林平侯
逝世日期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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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林平侯(1766年-1844年)字向邦,号石潭,福建漳州府龙溪县白石堡人,是知名的台湾清治时期商人,林本源商记始祖。 林平侯1782年随父林应寅前来台湾新庄定居,并随父一起从事米盐生意。1787年,林爽文事件导致米盐涨价,大获利。之後,以数十万两捐得新竹县县丞(辖台湾北部)。1806年之後,又以捐官方式捐得同知并分发广西。历任浔洲、桂林,後因政绩颇佳,升任南宁与柳州知府。1818年告老还乡并成为台湾钜富。1844年去世前,曾将财产分为「饮」、「水」、「本」、「思」、「源」五商记分给後代,分得「本」、「源」两商记的林国华与林国芳将商号合并并冠以姓氏,即为现在所称的林本源家族。

人物简介

  林平侯15岁(乾隆四十六年即1781年)赴台省父,在米商郑谷店里当伙计。他勤俭积蓄,数年攒了数百银两;郑谷又借他1000两,让他独立经营。平侯大做米谷生意,因善于筹划、经营得法,获利甚丰;不久,连本带利一并归还东家,郑谷坚决不受。平侯遂在芎蕉脚庄(今台北县中和乡)购置田产,每年收取的租谷赠送郑谷。台湾四面环海,平侯眼看经营食盐可获巨利,便和竹堑(今新竹市)林绍贤合办全台盐务,又购置帆船贩运于华南沿海和天津、营口等地。不数年,已拥有资产数十万。

  嘉庆十一年(1806年)林平侯40岁,依清廷旧例,至京师纳粟捐得同知官衔,被派到广西代理浔州通判;后又当来宾县知县,调任桂林同知,权代柳州知府。嘉庆十九年(1814年),大学士蒋攸总督两广,有人诬告平侯。平侯谒见总督,指陈政事,都很中肯,反受到蒋攸称赞和赏识。然而,此时平侯对仕途已无兴趣,不久,便称病辞职回台。

  那时淡水闽粤籍移民常发生械斗,漳泉籍移民也发生械斗,蔓延数百个村落。林平侯出面调停,事稍息。而平侯居地新庄每为漳泉两族人所争,身介其中,办事棘手,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举家远迁大嵙崁(今桃园县大溪镇),尽力务农。购置土地,招募移民,垦田凿圳,岁收谷数万石,成为当时的“大租户”。道光三年(1823年),平侯开拓淡水荒原(今台北市一带),远至噶玛兰(今宜兰县)。于是自己出资打通淡水与噶玛兰交界的三貂岭路,便利两地通行往来,为进一步开发噶玛兰创造了条件。

经历

  道光十二年(1832年),嘉义张丙举行起义,林平侯捐助清军饷银2万两,清廷论功行赏,给平侯加封道衔,赏二品“顶戴”。

  林平侯发家致富后,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在旅地台湾,出资倡修淡水文庙和海东书院;捐修郡城贡院、义仓及考棚等;购置学田6处,将每年所收租谷140石,用于资助或奖励淡水奋发攻读的学子。在故乡龙溪白石,仿效当年范仲淹的“义庄”之法,置良田数百甲(每甲合14.55市亩),充作族人赈济及教育经费。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平侯在祖家过井社(今龙海市角美镇杨厝村内)营建“永泽堂”宗祠及林氏义庄。义庄于道光元年(1821年)落成开赈,为龙溪县著名的地方慈善事业。

  林平侯有子五人,平侯年老,把家中产业交托善于守富的三子国华经营。当时淡水仍多未垦之地,国华募佃耕垦,引水灌溉,年收租谷数十万石。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平侯逝世,享年78岁。平侯逝世后,林家兄弟从大嵙崁迁居枋桥(今板桥镇)。家宅构筑恢宏,园林幽美,冠于北台。兄弟友爱,同产共居,家族号为“林本源”,林家对外的企业投资多以家族号具名。

  林氏义庄从清道光元年(1821年)起至中华民国26年(1937年)止,历时116年。主持人林平侯,其子国华、孙维源、曾孙尔嘉,历经4代。内有石碑载:“在台湾淡水海山堡水田四十三甲八分四厘二毫充为原籍义庄义田,年收租谷,除完粮耗谷外,年实收谷一千六百石,按年运回内地龙溪县白石堡吉尚村潭头,赡给同宗贫乏族人之用。延请族中诚实公正两人经理其事。”赡赈惠及同宗贫乏之家,给族人食粮、棉布,男年给棉布3丈,女年给棉花3斤;婚嫁另给资助,有服之亲娶妇,给银200两,嫁女给银10两。民国26年抗日战争开始后,林本源财产被日本没收,赡赈才告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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