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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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货币互换,通常是指市场中持有不同币种的两个交易主体按事先约定在期初交换等值货币,在期末再换回各自本金并相互支付相应利息的市场交易行为。以此约定为基础签定的协定称为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协议旨在保持双方贸易正常发展,避免周边金融不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

目录

1简介

2动态

3现状

1简介

货币互换,通常是指市场中持有不同币种的两个交易主体按事先约定在期初交换等值货币,在期末再换回各自本金并相互支付相应利息的市场交易行为。

以此约定为基础签定的协定称为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协议旨在保持双方贸易正常发展,避免周边金融不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

2动态

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阿根廷中央银行行长马丁·雷德拉多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框架协议。

据介绍,该协议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80亿阿根廷比索。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人民银行先后与韩国央行、香港金管局、马来西亚央行、白俄罗斯央行、印度尼西亚央行、阿根廷中央银行签署了总计6500亿元人民币的六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3现状

截至至2013年10月9日,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央行明细如下:

国家/地区 签署日期 国家/地区 签署日期 国家/地区 签署日期
香港

2009-1-20

2011-11-22续签

韩国

2009-04-20

2011-10-26续签

马来西亚

2009-02-08

2012-02-08续签

印度尼西亚 2009-03-23 阿根廷 2009-03-29 白俄罗斯 2009-03-11
泰国 2011-12-22 巴基斯坦 2011-12-23 阿联酋 2012-01-17
土耳其 2012-02-21 蒙古 2012-03-20 澳大利亚 2012-03-22
乌克兰 2012-6-26 巴西 2013-03-26 冰岛 2010-06-09
英国 2013-06-23 哈萨克斯坦 2011-06-13 新加坡

2010-07-23

2013-03-07续签

新西兰 2011-04-18 乌兹别克斯坦 2011-04-19 欧洲央行 20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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