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组织工作的具体规定、制度及实施办法,报市委审批后,督促实施。
(二)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任免备案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三)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市党建理论研究。
(四)主管干部培训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督查、协调、指导,组织协调市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参与研究制定知识分子工作有关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级和市级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人才的引进、调配、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
(六)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干部制度改革。负责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审查、干部统计、干部信息管理、干部档案的宏观指导及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
(七)负责科级以上干部备案、监督、审查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和镇党委、区工委干部工作的监督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干部政策。
(八)协助市委做好全市离休老干部的政治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行政编制32名。其中:部长1名(由市委常委兼任,占用市委领导编制),副部长3名(其中1名副部长兼任市委老干部局局长,使用老干部局编制);科级领导职数10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拔款事业编制4名。处级非领导职数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按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核定。
办公室
负责本部的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部领导抓紧抓好科室的管理。负责机要、秘书、信访、文印、文书档案、信息综合、文电处理、会务组织、行政财务、后勤保障、来访接待、内部人事等工作。
干部科
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区、镇市管干部和市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考核,提出任免、调配意见;负责以上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的考察和管理;负责市直属副处级单位副职领导干部的任免审核;负责指导上述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省、市双管行政单位班子协管工作。
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调配、工资等手续;负责干部统计、干部信息管理私干部档案管理;负责全市出国审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办理调入市直党群系统、市级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调动(录用)审批工作;负责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规划等干部宏观管理政策的叙定和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
组织科
负责全市党的组织建设的规划、调研、指导和管理工作,提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换届选举;负责全市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新党员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负责党员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干部监督审察科
监督审查各区镇和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工委)干部工作,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条例》情况举报;研究加强干部工作监督的制度、措施;省管干部收入申报的汇总上报和市管干部收入申报工作;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科级干部的任免备案审批工作;干部党龄、工龄以及改正错误处理结论的审理和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诫勉谈话等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做好领导干部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干部培训科
负责全市各级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完成省各部委办下达的各类培训干部的选拔工作,组织协调市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
人才工作科
传达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参与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调研科
负责组织工作的理论探讨、政策研究、信息收集和反馈;指导全市组工调研工作;编辑出版《三亚党建》、《组工参考》。
党员电化教育科
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