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合肥市郊区区委组织部科员、干部科副科长、组织员、科长,包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主任科员,大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常委,包河工业区管委会主任,骆岗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庐阳区委常委、副区长。
2016.05--2016.12,任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委副书记。[2]
2016.12--2017.01,任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7.01,任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委副书记、县长。[3]
2019.11,任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县委书记。 [4][1]
2022.01--,任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5]
2016年12月30日,长丰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决定任命黄韡为长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职务。
2017年1月6日,长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黄韡为长丰县人民政府县长。
2017年12月,黄韡拟任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代表。[6]
2019年11月22日,萧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安徽省委、宿州市委决定:黄韡任萧县县委书记。[7]
2021年12月24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黄韡拟提名为省辖市副市长人选。[1]
2022年1月7日,淮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黄韡为淮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