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中文名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成立时间 199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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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成部门
  • 综合部
  • 政策研究部
  • 事业发展部
  •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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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

主 任:

孙春兰 国务院副总理

副主任:

马晓伟 卫生健康委主任

黄树贤 民政部部长

张纪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姜信治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委 员:

梁言顺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张 军 外交部部长助理

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孙 尧 教育部副部长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长

王江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 钊 公安部政治部主任

高晓兵 民政部副部长

赵大程 司法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王广华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易 军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刘小明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屈冬玉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王炳南 商务部副部长

张 旭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田世宏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高建民 广电总局副局长

(待定) 体育总局负责同志

贾 楠 统计局副局长

陈金甫 医保局副局长

黄 洪 银保监会副主席

张茂华 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

奇巴图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谭 琳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

程 凯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

王建军 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会长[1]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研究、制定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2、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工作。

3、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

4、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老龄工作。

5、组织、协调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有关老龄事务在国内的重大活动。

协助老龄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组织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承担重要会议组织工作;负责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

承担全国老龄办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

负责文电、机要、值班、档案、信访、信息、统计、安全保密等工作;

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老龄工作综合性政策调查研究;

研究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协调推动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实施;

研究起草有关老年法律、法规等重大政策文件;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承担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

协同有关部门研究为老服务和老龄产业规划、政策建议及相关规范;

协调有关部门研究为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发展及其市场监督;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为老服务活动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老龄工作理论研究;负责有关老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组织开展敬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引导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组织开展老年教育、文化、体育活动;

指导有关涉老团体和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

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新闻出版工作;

承担全国老龄办新闻办公室职能。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承担老龄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老龄对外宣传、国际交流合作和港澳台工作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部。2005年8月,经中央编委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老龄协会实行合署办公。在国内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在国际上主要以中国老龄协会的名义开展老龄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央编办发[2005]18号)。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

1、办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2、研究提出全国老龄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实施办法;

3、督促、检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各地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

4、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承办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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