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重要奖项 1988年诺贝尔和平奖
中文名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
特征 非强制性、中立性
主管 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
成立时间 1956年苏伊士危机之际
目录导航

组成形式

联合国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一种形式,其另两种形式是军事观察团和多国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作用是阻止局部冲突扩大化,或防止冲突再起,并帮助在战争中受害的平民百姓,为最终政治解决冲突创造条件后就应离开发生冲突的地区。

成本开销

中国维和部队中国维和部队部队成本花费自从冷战结束后,就有显著上升。1993年,年度联合国维和成本些微减少成了36亿美金,反映了在南斯拉夫和索马里的花费有多高。1998年,成本减少到10亿美金以下.但是不久又发生大规模行动,2001年上升到30亿美金。2004年,核准预算是28亿美金,但是总数实际更高。最新的财政年度2006年6月30日结束,联合国维和成本达50亿美金。

所有联国成员国理论上都要根据一特定通过的规定平均分摊所有成本. 虽然有此规定,2004年7月止还是总共有12亿美金的各国欠款。

兵员来源

据中新社报道,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联合国统计数据,巴基斯坦派遣8230名维和军事人员和警察,排名首位。孟加拉国派遣7986名维和军事人员和警察,比2013年年初的统计人数略有下降。

联合国1948年以来在世界范围内共开展了数十次维持和平行动,每年在维和行动上所投入的经费高达73亿美元,向十余个维和行动派遣近10万军事和警察部队。这10万人共来自114个国家,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度、埃塞俄比亚和卢旺达等国是出兵国大户,他们派遣的人员都达到数千人。[1]

参与情况

中国维和部队在非洲中国维和部队在非洲(9)

发展中国家参加维和部队还高过发达国家。主因是兵员来自较小的国家可以帮助冲淡帝国主义色彩。例如,2005年12月,当厄立特里亚维和任务准备进行时,把所有美洲,俄罗斯,欧洲,加拿大藉的人驱逐出境。另外原因是发达国家多担任出钱的角色。联合国提供捐兵国每一兵每月1000美金,加上装备提供,这些都是来自发达国家。而且装备和训练也可算是薪水的一种,联合国维和任务可以使这些发展中国家维持自己的军队员额又不必花大钱。只有4.5%维和的兵员和平民来自欧盟国家,只有不到1%来自美国。作家殷谦评说中国维和部队:“中国维和部队的军人承担着怎样的使命,他们在危机四伏的边缘经受着生与死的考验,然后他们却敢勇当先,他们用一种对生活的博大而质朴的爱来包容和超越苦难,而不是用那种毁灭性的和消极的方式来对抗苦难,无论承受的打击有多么沉重,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没有一个临阵脱逃和消沉不振的,他们都有着巨人般坚韧不屈的承担能力。”(见殷谦《一部能使人获得精神成熟的小说》)

主要特征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是非强制性

它的进驻与活动,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其中15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成员国中,最少有9个国家赞成,而且中国、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5个常任理事国没有投反对票),然后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进驻后,一旦该国政府提出撤军要求,必须立即撤出。

鲜明中立性

它具有鲜明的中立性,其成员必须来自与冲突双方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家。

它不同于一支真正的军队,它没有战场,没有敌人,是一支政治外交部队。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执行任务时,除进行自卫外,不得擅自使用武力。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内政。

非武装性

即自卫性原则

具体职责

它的具体职责视情况和需要有所不同,一般包括:

监督停战或停火、撤军;观察、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执行脱离接触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联合国决议赋予的其他使命。派遣军事观察组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临时措施,均有一定的期限,视情况需要由安理会决定可延期。

冷战后,随着地区冲突的增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增多,规模扩大,维和行动的性质和作用也往往超出传统的职责范围,造成联合国经费严重不足。

为此,除维持和平部队以外国联合国也借助成员国自愿组成的多国部队参与维和行动。多国部队的费用一般由参加国支付。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多国部队士兵身着自己国家的军装,主要标记是联合国的旗帜以及联合国徽章。

联合国维和部队不能主动攻击。

总司令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的总司令是联合国秘书长。

部队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自愿提供。维持和平部队是由武装部队的分遣队组成,士兵可以配备轻型防御性武器。联合国规定在执行国际维和任务时各国的军队着本国军队的制服,佩带本国的军衔标志,左臂佩戴本国的国旗,右臂佩戴联合国旗。为了方便识别维和部队,各国部队均头戴蓝色的头盔,因为蓝色代表和平,头盔上有联合国标志和英文的UN。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性地称维和部队为“蓝盔部队”。

派遣军事观察团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另一种形式。

联合国向冲突地区派遣军事观察组,需由安理会或大会决定,并征得有关各方同意,授权联合国秘书长组织。观察组的人员由联合国成员国提供,由非武装的军官组成。它的使命是维持和平行动。在执行任务时,观察员不能携带武器,必须严守中立,不得卷入冲突的任何一方,更不能干涉所在国的内政。

组成类型

中国维和部队在马里中国维和部队在马里由秘书长直接领导的联合国维和行动(有军事观察团和维和部队两种形式)和由安理会批准、秘书长授权、由地区组织或大国参与指挥的维和行动(有多国部队和“人道主义干预部队”两种形式)。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2000年5月,联合国已组织68次维持和平行动,共投入了75万多军人、警察和民政人员。其目的已从传统的监督停火、居中斡旋,扩大到开展预防性外交、维持和平与重建和平。其任务包括监督停火、停战、撤军;使冲突双方脱离接触;观察、报告局势;帮助执行和平协议;防止非法越界或渗透以及维持冲突地区的治安等。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维和行动的任务范围也逐渐扩大,涉及到监督选举、全民公决、保护和分发人道主义援助,以及帮助扫雷和难民重返家园等许多非传统性的工作。参与维和队伍的人员除了军事人员以外,还有民事警察和文职人员。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在维护和恢复地区和平和帮助解决地区冲突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它的职能和作用也越来越为世人瞩目。1988年瑞典诺贝尔奖委员会将诺贝尔和平奖授予这支头戴蓝色贝雷帽的部队。

联合国维持和平人员(军人和警察)总数至1996年9月12日为3万人。1986—1991年期间,维和费用平均每年约3.8亿美元,1992年猛增至17.3亿美元,1993年又增至约36亿美元。1995年联合国的维和经费为28亿美元,其中波黑维和一项就占了一半。1996年的维和经费为16亿美元。从1948年联合国派出第一支维持和平部队到1998年10月,已有1500多名联合国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丧生。其中,牺牲最多的是加拿大士兵,然后依次是印度、法国、英国和加纳。

从1945年联合国成立起,共有110个国家派出过维和人员。至1996年9月1日,5个出兵最多的国家为:巴基斯坦(1719人)、俄罗斯(1177人)、孟加拉国(1184人)、印度(1203人)和巴西(1203人)。1994年11月,联合国秘书长加利设立联合国扫雷基金,从而为联合国的扫雷计划建立了专门的资金来源。1995年7月5-7日,联合国人道事务署主持的国际扫雷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目的是为联合国在世界各地的扫雷活动征集资金。会议共筹集资金2000万美元。

1998年10月29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对会员国向联合国提供维和人员的最低年龄作了规定:会员国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的民事警察和观察员的最低年龄应不小于25岁。中国从八十年代后开始对维和行动采取区别对等积极支持的态度。1988年9月,中国正式申请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1989年,中国首次派人参加了联合国纳米比亚过渡时期协助团,帮助纳米比亚实现从南非独立的进程。1992年4月,中国正式第一支“蓝盔”部队--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联合国部队为了与一般军队做区别,人员会戴水蓝色的军帽,车辆、建筑物等会漆成白色,且在上面写上“UN”。

以联合国名义组建的执行军事任务的部队。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或大会决议,并征得当事国同意,由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负责组建,受命派往发生威胁和平的国际冲突地区,执行维持和平的专门任务。其军事人员由联合国会员国提供,经费由联合国会员国分摊或自愿捐助。

联合国为帮助维护和恢复冲突地区的和平而组织的有军事人员参与的、但无强制执行权力的武装力量。简称维和部队。《联合国宪章》没有关于维和部队的规定。维和部队是联合国在解决地区冲突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是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的一项创新。

维和部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使者。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目的是遏制冲突的扩大或防止冲突的再起,并为冲突的最终政治解决争取时间,创造条件。

组织行动

行动指挥

也就是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醒成员国「提供良好装备,良好训练和有纪律部队(警察)给维和行动是所有成员国义务.不应只有南半球国家孤独的承担」.

2008年3月,除了军队外,5,187名国际人士,2,031名联合国义工和12,036名地方人员 也参加维和行动.

2008年4月止,100国共有2,468人的兵力在维和中牺牲。前三如下:印度 (127),加拿大 (114) 加纳 (113). 在5年中1993-1995年被杀人数就占13%.

行动分类

·联合国维和行动大体可分为两类:维和部队和军事观察团。

中国维和部队誓师大会中国维和部队誓师大会前者一般由武装的军事人员组成,后者一般由非武装的军事人员组成。它们的任务是监督停火、停战、休战和撤军;观察并报告冲突地区的局势;隔离冲突各方,协助恢复冲突地区治安或维持冲突地区秩序;运送和保护人道主义援助;监督大选或公民投票等。

维和部队一般由安理会(个别情况下由大会)决定、组织和领导,并由秘书长指挥,通常具有以下4个特点:

①须事先征得驻在国及其他有关各方的同意;

②行动中严守中立,不干涉驻在国内政或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③除自卫外不得使用武力;

④维和行动是临时的和非持久的。

自1948年联合国首次在中东建立停战监督组织至1994年联合国派往塔吉克军事观察团,联合国共进行34次维和行动。

行动阶段

联合国维和行动大体可分为4个阶段

①早期阶段(1948~1955年),联合国先后派出两个军事观察团;

②发展阶段(1956~1978年),联合国曾先后进行11次维和行动;

③停滞阶段(1978~1987年),因美苏全面冷战,联合国没有出台新的维和行动;

④振兴阶段(1988~1994年),因冷战的结束和东西方关系的缓和,联合国先后启动了21次维和行动。

维和部队对维护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因此于1988年获诺贝尔和平奖。

1988年11月2日,中国正式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

维和行动

正在进行中

目前,联合国和平行动部领导着12个正在进行的维持和平行动特派团:[2]

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

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

马里多层面综合稳定特派团

刚果民主共和国稳定特派团

达尔富尔混合行动

脱离接触观察员部队

驻塞浦路斯维持和平部队

驻黎巴嫩临时部队

阿卜耶伊临时安全部队

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

南苏丹共和国特派团

印度和巴基斯坦观察组

停战监督组织

已完成

已完成的维持和平行动一览:[3]

非洲

第一期联安核查团(第一期联安核查团) 1989年12月至1991年6月

第二期联安核查团(第二期联安核查团) 1991年5月至1995年2月

第三期联安核查团(第三期联安核查团) 1995年2月至1997年6月

联合国奥祖地带观察组(联奥观察组) 1994年5月至1994年6月

联合国卢旺达援助团(联卢援助团) 1993年10月至1996年3月

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联科特派团) 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

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特派团(埃厄特派团) 2000年7月至2008年7月

联合国塞拉利昂特派团(联塞特派团) 1999年10月至2005年12月

联合国中非共和国特派团(中非特派团) 1998年3月至2000年2月

联合国中非和乍得特派团(中乍特派团) 2007年9月至2010年12月

联合国安哥拉观察团(联安观察团) 1997年6月至1999年2月

联合国利比里亚观察团(联利观察团) 1993年9月至1997年9月

联合国塞拉利昂观察团(联塞观察团) 1998年7月至1999年10月

联合国乌干达-卢旺达观察团(乌卢观察团) 1993年6月至1994年9月

联合国布隆迪行动(联布行动) 2004年5月至2006年12月

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联科特派团) 2004年4月至2017年6月

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联莫行动) 1992年12月至1994年12月

第一期联合国索马里行动(第一期联索行动) 1992年4月至1993年3月

第二期联合国索马里行动(第二期联索行动) 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

联合国苏丹特派团(联苏特派团) 2005年3月至2011年7月

联合国刚果行动(联刚行动) 1964年7月至1964年6月

联合国刚果民主共和国特派团(联刚特派团) 1999年11月至2010年6月

联合国过渡时期援助团(过渡时期援助团) 1989年4月至1990年3月

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 2003年9月至2018年3月

美洲

秘书长特别代表驻多米尼加共和国特派团(驻多代表) 1965年5月至1966年10月

联合国海地民警特派团(联海民警团) 1997年11月至2000年3月

联合国海地特派团(联海特派团) 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

联合国中美洲观察团(中美洲观察团) 1989年11月至1992年1月

联合国萨尔瓦多观察团(联萨观察团) 1991年5月至1995年4月

联合国海地支助团(联海支助团) 1996年6月至1997年7月

联合国海地过渡时期特派团(联海过渡团) 1997年7月至1997年11月

联合国危地马拉核查团(联危核查团) 1997年1月至1997年5月

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联海稳定团) 2004年6月至2017年10月

联合国海地司法支助特派团(联海司法支助团) 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

亚洲和太平洋地区

联合国驻柬埔寨先遣团(联柬先遣团) 1991年10月至1992年3月

联合国阿富汗/巴基斯坦斡旋特派团(阿巴斡旋团) 1988年5月至1990年3月

联合国印度/巴基斯坦观察团(印巴观察团) 1965年9月至1966年3月

联合国塔吉克斯坦观察团(联塔观察团) 1994年12月至2000年5月

联合国东帝汶支助团(东帝汶支助团) 2002年5月至2005年5月

联合国驻西新几内亚安全部队(安全部队) 1962年10月至1963年4月

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东帝汶过渡当局) 1999年10月至2002年5月

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力机构) 1992年2月至1993年9月

联合国东帝汶综合特派团(东帝汶综合团) 2006年8月至2012年12月

欧洲

联合国警察支助小组(警察支助组) 1998年1月至1998年10月

联合国克罗地亚恢复信任行动(联恢行动) 1995年3月至1996年1月

联合国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特派团(波黑特派团) 1995年12月至2002年12月

联合国普雷维拉卡观察团(联普观察团) 1996年2月至2002年12月

联合国格鲁吉亚观察团(联格观察团) 1993年8月至2009年6月

联合国预防性部署部队(联预部队) 1995年3月至1999年2月

联合国保护部队(联保部队) 1992年2月至1995年3月

联合国东斯拉沃尼亚、巴拉尼亚和西锡尔米乌姆过渡行政当局(东斯过渡当局) 1996年1月至1998年1月

中东

联合国第一期紧急部队(紧急部队一) 1956年11月至1967年6月

联合国第二期紧急部队(紧急部队二) 1973年10月至1979年7月

联合国伊朗/伊拉克军事观察团(两伊观察团) 1988年8月至1991年2月

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观察团(伊科观察团) 1991年4月至2003年10月

联合国黎巴嫩观察组(联黎观察组) 1958年6月至1958年12月

联合国也门观察团(联也观察团) 1963年6月至1964年9月

联合国叙利亚监督团(联叙监督团) 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

丑闻

2016年3月31日,联合国公布联合国驻中非共和国维和部队涉嫌性侵平民的调查结果,百余名受害者指认联合国维和人员性侵,相关案件还涉及驻当地的法国部队。

根据联合国人权官员最新调查结果,已有108名受害者报告遭到性侵,其中大多数是未成年少女。她们遭到强奸,甚至性虐待。最新报告显示,仅今年1、2月份,联合国就接报25起与驻中非共和国维和人员有关的性侵事件。驻中非维和部队深陷丑闻,同在此地的法国部队也涉入其中。

据英国媒体2017年报道,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短短3年的时间里,至少有134名驻海地的斯里兰卡维和人员卷入儿童色情案件中。根据联合国一份内部报告,在2004年到2007年间,至少有134名斯里兰卡维和人员涉嫌性剥削9名年仅12岁的儿童。他们以饼干和其他小吃为诱饵,换取这些孩子与他们发生性关系。该报告公布后,仅114名维和人员被遣送回国,无一人因此坐牢。[4]

荣誉

2017年2月,中国赴马里维和部队官兵全部被授予和平荣誉勋章。[5]

牺牲

2018年1月22日,联合国发布题为《改善联合国维和人员安全环境:我们需要改变做事方法》的报告。报告说,2017年有56名联合国维和人员遇袭身亡,创1994年以来的最高纪录。据统计,自1948年以来,超过3500人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献出生命,其中943人因遭遇暴力袭击而牺牲。2013年至2017年间,暴力袭击导致195名维和人员死亡。[6]

2019年1月20日,联合国维和部队驻非洲马里营地遇袭,已造成8名维和战士牺牲。[7]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