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海地
总部:太子港
部署期:1996年7月至1997年7月
授权:安全理事会有关决议
1996年6月28日第1063(1996)号决议
1996年11月29日第1085(1996)号决议
1996年12月5日第1086(1996)号决议
1997年7月10日
1525名军事和人员,其中有225名和1300名军事人员。军事人员中有800人由自愿供应的资金提供经费。特派团人员还有大约103名国际文职人员,148名当地文职人员和约14名联合国志愿人员。
第1086(1996)号决议授权兵力
300名和500名士兵(军事部分还包括由自愿供应的资金提供经费的800名士兵,军事人员总数为1300人)
第1063(1996)号决议授权兵力
300名和600名士兵(军事部分还包括由自愿供应的资金提供经费的700名士兵,军事人员总数为1300人)
死亡人数:无
筹资办法:
特别帐户摊款
支出估计数:
自特派团设立至1997年6月30日的支出估计为56105000美元(毛额
1997年7月及特派团清理结束的概算:
15091000美元(毛额),其中包括维和行动支助帐户的561000美元
协助海地政府使警察专业化并维持安全与稳定的环境,以利于目前正进行的建立和训练一支有效的国家警察部队的工作取得成功。安全理事会建立联海支助团也是为了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发挥作用,协调联合国系统促进海地体制建设、民族和解和经济复兴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