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由香港岭东实业(集团)公司控股经营,导入现代市场营销体系,组建了一支富有开拓性、具有专业知识的营销团队,市场网络遍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能及时、 快捷地满足各客户需求。公司与国内多家 医药研究机构、科研院校进行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为公司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学术支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宗旨的贯彻提供了技术保证。
公司现有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剂型二十多个品种,产品均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其中克癀胶囊系公司历时数年,耗巨资研制的三类肝病新药,疗效确切,在2003年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批准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此前,被国家五部委认定为国家级新产品,列入国家星火计划,并在第二届中国科技新产品名优博览会荣获金奖。公司参与维C银翘片国家质量标准的起草,生产的维C银翘片质量稳定可靠,有多种规格供选择;环型清凉喉片以优良的口感和安全的外观设计获得市场认同,此外,公司还有复方丹参片、咳特灵胶囊、感冒灵冲剂、板蓝根颗粒等产品可供选择。 公司将秉承“造福大众,同享安康”的企业宗旨,以优秀的人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一流的管理、高品质的质量和服务,力争成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制药企业之一。 同安人愿与各界朋友共创美好明天。
一、抽检情况:我局于2013年6月19日上午赶赴深圳同安药业公司,对该公司现存的4个批次的“维c银翘片”进行了抽样(其中包含与图片显示相同批次的产品);同时也在深圳市场上随机对4个批次的标示“深圳同安药业“的“维c银翘片” 进行了抽样,共计抽检8个批次的产品。
二、检验结果: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对8个批次的检品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一部完成样品性状、鉴别、重量差异、崩解时限、含量测定的检验,8批样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规定。产品含有的三个有效成分“维生素C、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均被检出且含量符合规定;没有检出非法添加成分“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
维C银翘片假药疑云仍然笼罩,药品来源仍然成谜,但是事件调查有重大进展。2013年6月21日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报表示,经调查,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的产品与香港卫生署通报的维C银翘片无关,同意恢复该公司维C银翘片的销售。21日,同安药业也正式发布了授权律师声明,称“香港卫生署在未调查核实确认该药品是否为深圳同安药业生产情况下就草率发出公告,简单、粗暴、严重不负责任,目前郑重要求香港卫生署立即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作出诚恳道歉。”
21日,深圳市药监局发布消息称,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派,他们的稽查人员前往香港卫生署进行现场比对取证。根据香港卫生署提供的函文证明,香港医院管理局所检验的产品样本是由病人交给医院做化验。医院管理局化验所接受产品样本时,只有已开封的产品塑料瓶,内载1粒白色药片,产品样本并没有外盒或说明书。医院管理局在检验前已拍照留证。
消息表示,现场比对发现深圳同安药业生产的“维C银翘片”为绿色薄膜衣药片,与香港医院管理局所化验的白色药片(素片)颜色外观完全不同。对此,深圳市药监局表示,他们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继续保持与香港卫生署的合作,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
此前,香港卫生署发布消息称,所检验药品为一名香港市民提供,他们也无法核实来源以及确认生产厂家。目前看来,这个问题只能向提供涉事药品的提供者进行调查才能弄清楚。21日,相关媒体也就此向香港卫生署提出采访要求,然而对方以涉事药品提供者不愿露面为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对此,深圳市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无奈。“涉事药品只有一粒,我们没有见到实物,也没有多的可以再进行检验。”他说,目前的调查已经无法继续进行,因为无法联系到提供涉事药品的当事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