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东

杨伟东

中文名 杨伟东
性别
出生日期 1964年1月
职务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目录导航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8 华东纺织工学院机械工程系纺织机械设计专业学习  

1985.08-1988.08 共青团江西省南昌市委学校部干部、市学联副秘书长(其间:1986.08-1988.08挂职任新建县乐化乡团委副书记、乡长助理)  

1988.08-1989.12 共青团江西省南昌市委学校部副部长

1989.12-1994.04 共青团江西省南昌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南昌市少年宫副主任(1993.08)

1994.04-1997.10 江西省南昌市少年宫主任

1997.10-2000.07 江西省南昌县副县长(1997.09-1999.09南昌大学中国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0.07-2001.09 江西省南昌县委副书记

2001.09-2002.12 江西省南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12-2005.01 江西省南昌县委书记

2005.01-2006.12 江西省南昌市委助理巡视员、南昌县委书记

2006.12-2007.09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南昌县委书记(2004.09-2007.06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7.09-2010.10 江西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南昌县委书记(2007.12免)

2010.10-2013.11 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3.11-2014.08 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4.08-2015.03 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5.03-2015.12 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5.12-2018.01 江西省九江市委书记(其间:2017.02-2017.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01-2018.02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

2018.02-2019.03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2019.03-2022.07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22.07-2022.0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2022.09-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1]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 中共二十大代表(需经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任免信息

2016年9月,在中共九江市委十一届一次全会上当选市委常委、市委书记。[3]

2018年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杨伟东为自治区副主席。[4]

2018年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杨伟东当选自治区副主席。[5]

2018年2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杨伟东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6]

2018年3月27日,九江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免去杨伟东九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7]

2019年3月,经中央批准,杨伟东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杨伟东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8]

2019年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免去杨伟东的自治区公安厅厅长职务。[9][10]

2021年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杨伟东为自治区党委常委。[2]

2022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杨伟东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11]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