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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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

简介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简称电规总院)作为咨询机构,主要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投资方、发展商、项目法人及相关企业提供服务,主要业务领域是电力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电力新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电力工程项目的评审、评估和咨询,科研标准化等工作。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电力工程项目评估资格。[1]电力规划设计总院(4张)

技术力量

电规总院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套齐全,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和坚实的综合管理能力。截至2011年底,在职员工161人,其中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2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79人,比重为49%,各类注册师比重27%。

2009年2月,经国家能源局确认,电规总院成为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之一,对电力规划设计相关标准制定工作行使管理职责,并负责能源行业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电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火电和电网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及其标准立项、报批等业务的指导工作。

工作内容

2011年9月,经国家能源局批准,依托电规总院组建成立了国家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简称规划中心),规划中心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开展电力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研究,电力新技术研究及推广,电力信息收集及分析,电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规划中心依托电规总院设有战略和综合研究所、电力规划研究所、电力信息研究所、发电技术研究所、电网技术研究所,并分别依托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电力设计研究院设置东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华北、南方区域分中心。

历史沿革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成立于1975年,原名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院(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管理局),后几经易名,1988年11月改称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1998年5月改称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曾隶属于水利电力部、电力工业部、能源部、国家电力公司。其主要职责是代表部位行使电力规划设计行业管理职能。

1997年4月,根据电力工业部文件,在电力工业部电规总院的基础上组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简称顾问公司),并于1998年5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1998年5月,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文件通知,保留电规总院名称。电规总院与顾问公司采取两块牌子并存,两种职能分开、领导兼任的方法过渡。

2002年,国务院对国家电力工业实施重大改革,国家电力公司实施厂网分开,成立了电监会,两大电网、五大发电集团和四大辅业集团。在原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将全国六大区域电力设计院纳入后组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简称顾问集团公司),成为四大电力辅业集团之一,划归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电规总院作为事业单位,保留在顾问集团公司总部,仍负责归口管理全国电力规划设计工作。

2011年4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的电网主辅分离改革重组方案,成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能建),并于2011年9月29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改革重组方案的相关要求和中国能建的管控模式,电规总院从顾问集团公司分离,生产经营相对独立,相关职能管理(人力资源、财务与产权、监察审计、党群、工会等)委托顾问集团公司代管。属于中国能建直接管理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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