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镇为博兴县县城驻地镇,全国重点镇,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镇总面积95.37平方公里,农业人口4.7万,辖53个行政村,耕地7.2万亩。这里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是国内外客商投资兴业的理想地域。
2005年全镇引进县外投资项目40余个,协议利用县外资金50亿元,实际到位资金达近17.4亿元,招商引资继续在全市86个乡镇保持领先。实现财政总收入1.62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303.4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大力实施经济组织民营化战略,民营经济取得了质地飞跃和量地提高。全镇民营业户发展到6636户,从业人员达35827人,实现增加值836034万元,完成营业收入763896万元,固定资产投资163837万元,出口交货值达31612万元。
在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的带动下,博兴镇已初步建成以植物油浸出、纺织、机械制造、玉米淀粉加工、铝箔加工、镀锌板、建材、热电、物流、肉牛加工、房地产开发等为主导产业的多元化工业体系。
同时,依托丰富的土地资源,博兴镇培植起了蔬菜、林果、畜牧、养殖的主导产业,建成了芹菜、韭菜、高酸苹果等生产基地,“博丰牌”绿色无公害芹菜发展到20000亩,高酸苹果发展到1550亩,完善农田林网11000亩,补植各类苗木16余万株。
近年来,博兴镇党委、政府牢固树立招商引资、工业兴镇战略,以项目发展带动全镇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前进。
境内交通便利,是连接北京、江苏、上海等地的交通重镇。
镇党委、政府先后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村镇”;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省文明委授予“文明乡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五个好乡镇党委”、“十强乡镇”、“发展民营经济明星镇”、“双基工程先进乡镇”、“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镇”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