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镇

瓦房镇

人口 21240人(截至2018年户籍人口)
中文名 瓦房镇
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
政府驻地 瓦房屯
邮政区码 137119
面积 247k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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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清朝初期,属蒙古扎沙克图郡王领地。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瓦房镇(龙华镇),属洮南府。

民国十六年(1927年),属洮南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改瓦房保,属第六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属洮北县。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划归洮安县(今白城市)十一区。

1958年10月,改瓦房公社。

1983年12月,公社改乡。

1984年,乡改镇,属洮安县。

1987年,属洮南市。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瓦房镇下辖17个行政村:瓦房村、互助村、振林村、兴盛村、福顺村、林海村、道岭村、荣华村、白塔村、共和村、怀德村、悦来村、长山村、靠山村、三友村、崇德村、春阳村。

截至2020年6月,瓦房镇下辖17个行政村:瓦房村、荣华村、长山村、白塔村、福顺村、共和村、靠山村、兴盛村、振林村、三友村、崇德村、怀德村、互助村、悦来村、春阳村、林海村、道岭村[1];镇人民政府驻瓦房屯。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瓦房镇处洮南市北部,东与洮北区岭下镇、平安镇隔河相望,南与永茂乡、福顺镇相连,西与野马乡、那金镇毗邻,北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五星乡交界,距洮南市人民政府驻地51.5千米,行政区域面积24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瓦房镇境内地处白城——扶余冲积洪积扇平原与冲积平原区,地势较平坦,东北略高于西南境内最高点海拔,187.6米;最低点海拔154.6米。

水文

瓦房镇境内河道属松花江流域,流域面积462平方千米,占总面积100%,主要河道有二级河洮儿河1条,总长,23千米;三级河蛟流河,总长6千米;河流总长度29千米,河网密度0.06千米/平方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洮儿河,从西北至东南流经全境,年径流量20200万立方米,龙华吐引洮分洪渠从境内通过,有镇办自流灌区干渠4条,支渠17条,境内有几处小型湖泊。

自然资源

瓦房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主要有铁矿、石灰石;野生植物主要有野菜、碱草、甘草、芦苇、蒺藜草等;野生动物主要有野兔、野鸡等;水生资源主要有鲫鱼、鲢鱼、鲤鱼、河虾等。

人口

截至2011年末,辖区总人口21764人,另有流动人口2123人,总人口中,男性10979人,占50.4%;女性10785人,占49.6%;14岁以下3251人,占14.9%;15—64岁16717人,占76.8%;65岁以上1796人,占8.3%,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蒙古、满2个少数民族,人口出生率10.1‰,人口死亡率5.2‰,人口自然增长率4.9‰。

经济

综述

2011年,瓦房镇财政总收入310万元,比上年增长3%,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00万元,增值税100万元,企业所得税100万元,个人所得税1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5%、1%、1.2%,人均财政收入142元,比上年增长1.3%,各类存款余额0.2亿元,比上年增长8%;人均储蓄918元;各项贷款余额0.7亿元,比上年增长3%,农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2018年,瓦房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农业

2011年,瓦房镇农业以种植业为主,耕地面积15.1万亩,农业总产值2.4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实现农业增加值1.6亿元,粮食作物以玉米为主,生产粮食4.8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绿豆等,畜牧业以饲养牛、羊为主,生产肉类50吨,畜牧业总产值100万元,累计造林6.2万亩,林木覆盖率17%,水果种植面积100亩,产量20吨,主要品种有杏、李子,渔业以池塘养殖为主,渔业总产值10万元,农业机械7000台(辆)。

工业

2011年,瓦房镇工业总产值120万元,比上年增长20%,实现工业增加值4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家,职工88人,实现工业增加值40万元。

商贸

2011年末,瓦房镇有商业网点430个,职工3000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50万元,比上年增长2.8%。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幼儿园15所,在园幼儿450人,专任教师45人;小学18所,在校生50人,专任教师135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20人,专任教师4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教育经费达100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100万元。

科技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各类科技人才1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20人,经营管理人才40人,技能人才30人,农村实用人才70人。

文体事业

2011年末,瓦房镇有文化站1个;公共图书室15个,藏书2万余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3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瓦房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个,其中卫生院1个;病床3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4张,专业卫生人员7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2人,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5万人次,住院手术120台次,出院病人120人次,重点医院有瓦房镇中心卫生院,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0,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0010人,参合率91%;孕产妇死亡率为0。

社会保障

2011年,瓦房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50户,人数1562人,支出187.4万元,比上年增长15%,月人均100元,比上年增长8%;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6人,支出12万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五保分散供养94人,支出12.6万元,比上年增长9%;农村医疗救助890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0人次,共支出9万元,比上年增长20%。

交通

瓦房镇有县乡(镇)级公路5条,总长120千米,2011年,瓦房镇运输企业拥有货运汽车1辆、60吨位;客运汽车4辆、130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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