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叶淇
性别:男
出生年月:1426年
卒年:1501年
国籍:中国
时代:明朝
籍贯:不详
民族:汉族
身份:户部尚书
先祖是南宋宰相叶衡,世居金华。景泰五年(1454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年,因得罪石亨,出京担任武陟知县。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孝宗时,召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1491年),代李敏为户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弘治五年(1492年),叶淇将开中法(纳粮开中)变为折色法(直接用白银换盐引),徽商挟其在两淮的优势迅速发展起来。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退休,弘治十四年(1501年),去世[1]。李东阳为其撰墓志铭。
叶淇有从子叶贽亦登进士出身,有声明。
户部尚书,中国古代官名,六部中户部的最高级长官,相当于今日的财政部长。此职可追溯至汉朝,时有置尚书郎四人,其中一人主财帛委输,即国家财政工作。曹魏时置度支尚书寺,专掌军费统筹。经隋朝稍加改变称民部尚书,至唐朝遂改称户部尚书,至后代仍为常职。户部尚书主要掌管国家经济,包括户口、税收、统筹国家经费等等。
《明史》(卷185):叶淇,字本清,山阳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石亨谮之下吏,考讯无验,出为武陟知县。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孝宗立,召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代李敏为尚书,寻加太子少保。哈密为土鲁番所陷,守臣请给其遗民廪食,处之内地,淇曰:「是自贻祸也。」寝其奏。奸民献大名地为皇庄,淇议归之有司。内官龙绶请开银矿,淇不可。帝从之。已,绶请长芦盐二万引,鬻於两淮以供织造费。淇力争,竟不纳。淇居户部六年,直亮有执,能为国家惜财用。每廷议用兵,辄持不可。惟变开中之制,令淮商以银代粟,盐课骤增至百万,悉输之运司,边储由此萧然矣。九年四月乞休,归卒。赠太子太保。
1、为出自芈姓沈氏,为帝颛顼的后裔。传说,帝颛顼的后裔陆终娶鬼方氏女为妻,生下六个儿子,其中第六个儿子叫季连,赐姓芈。季连的后裔鬻能做过周文王的老师。后来周成王封鬻熊的曾孙熊绎在荆州山(今湖北省西部)一带建立荆国,定都丹阳(今湖北省秭归),后迁都子郢(今湖北省江陵),改国号为楚。春秋时,楚庄王的曾孙戌,在楚平王时任沈县(今安徽省临泉县)尹,又称沈尹戌。他的后代中有人以沈为姓。楚昭王封沈尹戌的儿子沈诸梁(字子高)于叶(今河南省叶县南旧城),称为叶公。叶公曾平定白云胜的叛乱以复惠王,有功于楚,得封南阳,获赐爵为公,后退休于叶。其后人便以邑为姓,称叶氏。其得姓始祖为叶公叶诸梁。
2、据《姓氏考略》记载,我国古代的所谓南蛮(南方少数民族的泛称)之中,也有以叶为姓的。春秋时吴国的叶雄就是南蛮叶姓的后代。
3、少数民族叶姓:
清满洲叶姓。据《清朝通志·氏族略》说满族有叶氏,世居沈阳。又,清满洲八旗姓纳喇氏、叶赫氏、叶赫勒氏中均有改姓叶氏者。清初将领叶臣、叶克书均为满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