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的性质:由河北省各市级相关体育社团、各省级行业体协、企业、学校等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结成;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群众性体育社团;是开展体育舞蹈运动普及、竞赛和培训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是河北省体育总会、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单位会员,是代表河北省参加国内外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 团体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社会团体的有关规定,团结全省广大体育舞蹈工作者和爱好者,开展体育舞蹈运动,促进体育舞蹈技术水平的提高,为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体育生活做出贡献。 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河北省体育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河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团体的会址设在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河北省体育总会办公室。
团体受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开展以下业务: (一)关于体育舞蹈运动的界定:体育舞蹈是根据《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章程》和国际上正式开展的标准舞、拉丁舞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归类项目(摇摆舞、莎尓莎、曼波、爵士舞等)在相应场所进行的比赛、训练、表演、培训、技术交流、娱乐等活动。 (二)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委托全面负责本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制定全省体育舞蹈发展规划,指导各会员单位体育舞蹈运动的普及和提高;是代表河北省参加国内外体育舞蹈比赛的合法组织。 (三)负责组织全省性体育舞蹈竞赛及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四)负责组织我省进行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的实施与考核工作。 (五)负责全省体育舞蹈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工作。 (六)加强与全国各省、区、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的联系与往来。 (七)积极向社会宣传、介绍有关体育舞蹈运动的各种信息、动态和经验,表彰全省优秀体育舞蹈工作者、爱好者。 (八)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有效发挥协会纽带桥梁作用。 (九)承办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河北省体育局、河北省体育总会委托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