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本区现代服务业、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战略实施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规划和推进现代物流等流通产业发展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四)负责推进本区商贸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服务业和专业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拟定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服务业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功能提升,引进、培育现代服务业功能项目。
(五)监测、分析本区现代服务业和内外贸易宏观运行质量及发展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区有关部门进行流通市场监控,整顿和规范本区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健全现代服务业和商贸经济信息的收集网络,整理、发布及分析研究相关经济信息。
(六)承担组织实施本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肉类食品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负责酒类专卖管理工作;协调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本区公建配套商业网点的规划、布局以及业态配置等。
(七)宏观指导本区外商投资工作,组织拟订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指导协调本区外商投资促进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指导本区开发区外资引进的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本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合同章程等事项的核准和申报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协调性服务。
(八)负责本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落实本区有关对外经济合作事项;指导本区企事业单位执行经贸外事政策;负责经贸出国(境)的批报工作;负责本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企业服务工作,处理本区经贸领域涉台事务。
(九)研究制定本区旅游业发展规划;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指导和协调区域内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区内旅游住宿、国内旅行社、景区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负责区内粮食行业的管理;负责区级国家战略储备粮的收购、储备、轮换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市场;负责本区抗灾及发生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粮油保障;协调负责军粮、帮困粮油、助残实物的供应管理;负责粮食收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陈 亮 党委书记、副主任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外贸、外经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外贸发展科。
丁顺强 党委副书记、主任、粮食局局长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规划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办公室、服务业一科(规划发展科)。
阎丽伦 党委委员、副主任、旅游局局长
主持旅游管理工作,协管商务委行政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旅游综合部门、旅游管理部门。
李一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组织、人事、宣传、信访、工会等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组织宣传科。
陈永发 党委委员、副主任,粮食局副局长
分管粮食和商业网点管理工作,协管规划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粮食局综合科、市场科、储备科、网点办。
杭建萍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外资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项目协调科。
赵瑞平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商业市场运行、商贸行业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市场运行科、商业联合会。
高虹军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服务业二科(投资促进科)、外企服务中心。
李小年 副主任
分管外资企业服务工作,协管旅游工作,联系区滨江办。
分管科室(部门):贸促会(国际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潘宏祺 酒类专卖局局长
分管酒类专卖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酒类专卖局。
曹晋和 正处级调研员
协助做好商务委有关工作。
邹林顺 副处级调研员
协管安全、消防、防台防汛等工作。
陈建才 副处级调研员
分管行业发展和反恐、维稳、安全、消防、防台防汛等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行业发展科。
(一)商务委员会
(1)办公室(法制科)
协助领导协调处理日常政务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工作;负责财务、法制、行政文书、政务信息、信访接待安排、文书处理、督查上报、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文印服务、来访接待、政府信息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购置与管理、车辆调配等机关的内部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电脑管理与服务以及机关的网站管理与维护;负责上海市商业信息中心宝山分中心工作。
(2)组织宣传科(监察科)
负责系统内干部管理和党委文书工作;负责党建、组织、统战、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双拥、普法、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系统内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会等工作。
(3)服务业发展一科(规划发展科)
组织制定本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规划和布局规划,培育推进跟踪市、区两级服务业项目建设;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负责监测分析本区服务业宏观运行状况,协调处理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4)服务业发展二科(投资促进科)
负责推动服务外包等专业服务业平台建设;负责招商引资政策咨询、投资咨询;拓展投资渠道,收集、整理、跟踪项目信息;参与投资项目洽谈和审议;组织经贸出国(境)的报批工作和外国商人入境签证工作。
(5)市场运行科
研究商贸业流通方式改革,推进流通业态和流通组织的创新和引进,推进社区商贸业发展;协调、组织和推动商贸业活动和重大商贸业项目招商引资,推进商贸业品牌建设;加强对重要消费市场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的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处理协调商贸流通中的突发事件及有关重大问题,保障市场稳定。
(6)行业发展科
负责商贸、商务服务业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商务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商贸、商务服务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建设,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协调商贸、商务服务业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
(7)(外资)项目协调科
参与有关部门审议利用外资项目;参与项目洽谈并实施政策指导;负责外资项目的企业设立和章程审批;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变更、解散、协调和管理以及企业投诉;负责境外企业的申报和管理;负责企业投资额度内设备、原材料进口的审核;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负责外经系统业务培训。
(8)外贸发展科
负责一般商品加工贸易的审批与管理;负责区内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境外投资项目、申请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审批;负责区属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委托国外施工的项目的审批;负责原产地证书的审核和批准;负责“两类企业”资质的评审;负责外贸出口统计与分析。
(二)粮食局
(9)粮食综合科
负责粮食工作政策调研;协助做好粮食局的文秘、政务信息、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及其他内部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粮食局的人事管理、经费核算、财务出纳、信访和老干部工作等。
(10)粮食储备科
贯彻执行粮食收购、储备政策;负责区级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及相关费用的拟订和落实;负责粮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粮油业务的统计、相关报表的拟订落实和粮油专业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负责粮食仓容设施的安全和粮油标准质量的管理等工作。
(11)粮食市场科
负责粮油市场监管;协调部队及相关部门粮油供应工作;负责粮油批发及收购企业资格审核;制定粮油批发市场规划;负责粮油仓储设施拟订及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负责粮食行政执法及综合治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