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审计

中文名 财政审计
形式 政府审计
法律依据 《宪法》、《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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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基本介绍

财政审计又称财政收支审计,是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和《审计法》对政府公共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监督,是政府审计的一种形式。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审计机关的组织体系,财政收支审计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根据《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海关系统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征管情况、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收支以及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等七个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九十一条和《审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应对本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本级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展的阶段

  回顾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发展道路,主要经历了从试点到全面铺开、由浅入深、从“上审下”到“同级审”与“上审下”并举的发展过程,形成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边组建、边工作和抓重点、打基础阶段。1983至1986年,各级审计机关主要通过采取对部分地区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的形式,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审计覆盖面在10%左右,以此积累经验,摸索财政审计工作的路子。

  第二阶段是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阶段。1987�1994年,各级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监督暂行条例》规定,独立行使财政审计监督权,开展对下级政府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随着审计工作的逐步深入开展,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基本上习惯和适应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同时审计机关也积累了较丰富的财政审计工作经验,初步摸索出了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路子,财政收支审计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审计权威性也得到了加强。

  第三阶段是从1995年《审计法》颁布实施,财政收支审计开始实行“同级审”与“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改变了以往单一的“上审下”制度,扩大了财政收支审计领域,增强了财政收支审计力度,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级审计机关以“两个报告制度”为中心,即向本级政府提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和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积极开展了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

取得的成绩

  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创造性地开展财政审计工作,对于整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1995年实施“同级审”以来,审计覆盖面基本达到100%,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审计重点更加突出,审计机关为各级政府加强财政管理和人大进行行之有效的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了财政审计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保障监督职能,受到社会各界好评。1998年6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审计署关于1997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报告》上批示:“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制度很重要。审计署的工作是认真、负责和有效的。国务院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进一步改进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

意义

  我国对国家财政收支实行审计监督的制度,对强化审计监督在国家财政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健全和完善政府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审计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树立审计机关权威,推进审计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全面监督的需要

  1995年以前,我国财政收支审计实行的是单一的“上审下”制度,本级审计机关不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但从审计实践看,审计查出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财政部门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有许多是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造成的;只有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才能全面深入地反映财政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而从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方面提出建议。

  《审计法》颁布实施以后,审计机关不仅要对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还要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样,就由过去单一的“上审下”制度变成了“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扩大了财政审计领域,增强了财政审计力度,形成了一个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方式。这样,既有利于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国家的政令统一,又有利于各级政府全面了解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预算管理;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预算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致力于宏观调控,通过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手段,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财政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职能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审计监督作为高层次的监督,主要任务就是支持和促进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为加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服务,它通过对国家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有效地履行职责,促进财政职能的更好实现,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的需要

  按照《预算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准,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审查和批准,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审计法》实施以后,预算执行审计成了人大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必要方式和有力手段,向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成了人大评价政府预算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人大可以通过审计工作更好地行使对政府财政收支的监督职权。

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目前,从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看,不论是审计机关从属于议会还是从属于政府,或是独立于议会、政府之外,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都是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立法机关提出审计工作报告。我国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符合国际审计制度的惯例,不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必要保证。

财政审计的战略构想

1.更加关注安全性

  政府审计是社会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具有保护、防御、抵制等功能。政府审计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主要包括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民生安全、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安全和信息安全等。财政安全处于经济安全的首位。而财政审计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强化财政管理,规范财政行为。

2.更加注重公共性

  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共性,促进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财政资金在投向上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主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因此,财政审计要加强对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科学研究、公共安全、基础公共设施等资金的审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要关注财税政策的有效性。

3.更加注重公平性

  公共财政的公平性是由公民的平等性决定的。由于地区间财力的不均衡造成了不同行政区域内的个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高低不一。财政审计要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平性,促进建立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转移支付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转移支付结构的合理,实现不同区域的公民在医疗、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基础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享有均等化的水平。

4.更加注重公开性

  公共财政是“阳光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众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围绕公共财政的公开性,促进预算的透明度。要进一步完善审计公告制度,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5.更加注重宏观性

  财政预算安排反映了政府行政活动的目的、方向、重点和范围,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预算执行是完成预算安排的全过程.同时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平台。预算执行本身的这种宏观性,决定了财政审计必须要在高层次的经济监督上发挥作用。

6.更加注重民本性

  财政审计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归宿。

  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财政资金需要更多地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满足人们的公共产品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投入到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就业、住房补贴等方面的资金,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预算执行的好坏,对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有着极大地影响。要选择那些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项目,作为财政审计的重点,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标准、时限、目的等,检查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7.更加注重效益性

  现代公共行政管理把关注责任、关注绩效放在突出位置,加快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绩效评价制度,已经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首长的关注焦点和工作要求。随着财政职能的转变和收入的增长,今后财政资金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产品(服务)、重点产业(领域)和社会保障的需要,这样社会公众就会更加关注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就迫切需要对财政资金投向的正确性、使用的效益性和管理规范性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因此,财政审计更应关注资金是否用在政府应当投资的领域,及其资金用得是否“物有所值”。

8.更加注重科技性

  财政审计要积极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加大运用信息技术的力度,为提高财政审计的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在我国各行各业信息化建设不断取得丰硕成果的情况下,预算执行数据电算化已经成为现实,财政财务会计核算软件日趋成熟。预算执行电子数据和电子文档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传统条件下财政审计面对的预算执行信息载体,进而对财政审计的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与此同时,预算执行电子数据的出现,也为我们进行大量数据的查询、采集、整理、分析、对比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为审计人员分析财政收支结构、比重、趋势等提供了有力的手段。

9.更加注重风险性

  财政审计要把触角更多地伸向财政的风险领域、风险环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的“蛋糕”越做越大,财政支出也会相应地增长。在一级预算单位财政收支行为得到基本规范的情况下,违法违纪现象有向所属二、三级单位转移的倾向。注重风险性,要求运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根据掌握的预算管理信息,认真分析哪些领域、哪些环节是风险管理的重点,并在审计方案中加以明确。在审计过程中要围绕财政风险点,顺着资金的流向,向重点环节深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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