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部队服役14年,2000年转业至濮阳市房产局工作。2004年4月作为特殊专业人才被濮阳市公安局特招入警,主要从事安检、防爆、排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兼任濮阳市公安局民警培训中心危爆物品教官。作为濮阳市唯一的排爆专家,他总是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始终战斗在防爆排爆治爆第一线,被誉为“濮阳排爆第一人”。对自己钟情专注的排爆事业,他从来没有退缩和彷徨。一次次生与死的抉择,他用智慧和勇气诠释着人生追求,用忠诚和鲜血续写着人生的荣光。战友们给李权卿总结了三个 “最多”,受领的安检任务最多,排除的爆炸物最多,经历生与死的考验最多。入警九年,执行各类大型活动的安检防爆任务170余次,处置各类涉爆现场107次,为侦破各类涉爆案件提供了关键的证据。他和同事们一道先后排除销毁自制炸弹5个、航弹、炮弹691发、手榴弹521颗、雷管51万余枚、各类枪支1100支、子弹13000余发、电引火头15万余个、炸药11975.5公斤,礼花弹26000余枚、烟花爆竹11753箱,引火线200余万米……在无数次与爆炸打交道的人生经历中,他以精湛的技术、严谨的作风、无畏的忠诚展现一名人民警察的大智大勇,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做出了重大贡献,被人们称作“与死神打交道的人”。
2011年5月28日,李权卿同志在处置一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案件的过程中,不惧危险,连续奋战,在执行销毁作业时因爆炸物自燃发生爆炸,李权卿同志身受重伤,留下了终身残疾。受伤7个月后,伤未痊愈的李权卿又重新奔赴排爆第一线。 李权卿同志2006年10月30日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4月18日 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8年4月荣获濮阳市“五一劳动奖章”,2008年11月被评为“濮阳市十大杰出青年”,2010年3月被评为“二00九年度全市反恐怖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5月被评为“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2011年1月被评为“濮阳市十大最具有影响力人物”, 2011年4月荣获“濮阳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1年6月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8月当选为中共濮阳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2012年1月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十佳公安民警”,2012年1月被评为2011“感动濮阳”十大年度人物,并成功入选“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候选人,2012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6月被河南省委授予“2010—2012年度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荣誉称号,7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荣誉称号。2012年9月中共濮阳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共青团市委、濮阳市公安局先后做出个《关于开展向李权卿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2012年12月31日,被评为2012“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受到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卢展工等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1月9日,受到市委书记段喜中、市长盛国民、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刚等领导的亲切接见;2013年1月11日被评为首届“平安河南”十大年度人物、并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毛超峰同志的亲切接见;2月2日,省委副书记邓凯等省市领导到李权卿家里亲切慰问。2013年9月26日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刘云山、刘延东同志的亲切接见。[1]2013年9月27日,受到河南省省委书记郭庚茂、省委副书记邓凯等省领导的亲切接见。李权卿同志的事迹,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河南电视台》、《人民公安报》等各大媒体宣传报道。
2009年12月被濮阳市反恐办聘请为“濮阳市反恐怖专家咨询组成员”,2010年8月被濮阳市防火委员会聘请为“濮阳市灭火救援专家咨询组成员”。 2010年12月取得公安部颁发的《排爆合格证书》,成为濮阳市及豫北地区首位取得公安部排爆合格证书、列入公安部排爆专家库的专业人员。 2013年8月29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聘为为第二届河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专家。先后发表《60米高钢筋混凝土烟囱定向爆破拆除》、《非法制造雷管的主要特点和爆炸现场勘查》、《非法制造雷管的主要特点成因及对策》等论文。
李权卿同志就是这样,一直奋斗在排爆这个充满危险、时时与死神打交道的特殊工作岗位上,以实际行动在一次次生死考验中超越自我,用智慧和勇气展现了人生的精彩,用忠诚和奉献践行着“河南公安精神”,诠释着新时期人民警察的人生价值,用汗水、鲜血和生命谱写了热血铸警魂的无悔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