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文化馆

中文名 开阳县文化馆
建筑面积 2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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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开阳县文化馆于1950年由贵州省政府批准成立,原名“开阳县民教馆”,1951年改为“文化馆”至今,历经多次搬迁,2007年3月,新馆落带成并投入使用,馆舍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使用面积1800平方米,座落于县城东兴大先街云开广场旁“三馆”处(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馆内设有办公室、创作室、排练厅、服装保管室、财务室,创作室常年开展美术书法创作,排练厅开展有音乐、舞蹈培训等。文化馆现有干部职工6人,回、汉两个民族,其中党员2人,初级职称2人,男性2人、女性4人,现有编制8人,实有人数6人。开阳县文化馆是开阳县委、县政府设立的国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我县群众文化主导性业务职能部门。开阳县文化馆自2010年6月开始筹备创建国家二级馆工作,于2011年2月正式申报国家二级馆,2011年6月初步通过省文化厅专家评估组评估。2011年11月被国家文化部、省文化厅正式评定为国家二级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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