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书记 陈少波
中文名称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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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工委是1995年9月由原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工委合并组建而成,是省委的派出机构。管理范围: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省直事业单位党委和中央在黔单位机关党委共111个。截止2012年底,共有基层党组织4252个,党员67151余人。

工委机关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6名,其中:厅级领导干部11名,正、副处级干部35名。

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规则,领导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工作。

2、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对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纪党规教育工作。

3、指导省直机关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处科级干部理论培训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4、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省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对省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及时向省委、省纪委反映省直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5、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督促省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7、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履行负责人的职务任免手续和考核、培训工作。

8、领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省纪委、省监察厅委托,归口协调省直机关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查处党组织、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犯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审批处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处理决定。

9、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组织群众的工作。

10、承担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对省直机关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

12、对市(州、地)直机关工委工作进行指导。

13、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直工委(含省纪委派出的中共贵州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和省监察厅派出的贵州省直属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15个委、部、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目标管理工作部、研究室、省直纪工委综合室、省直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省直纪工委案件审理室、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直团工委、省直妇工委、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机构领导

陈少波:书记[1]

杨华昌:副书记

郭焱: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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