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村是指当地政府和警方对人们集中居住的小区、村庄实施强制性管制,有条件地让居住人口进出村子,是对村庄内外人口流动的实体控制以严防流动人员流动作案的管理模式。北京大兴封村管理模式已经产生显著的治安管理效果而成为当地的一大特色,因此,北京大兴封村管理已是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正面典型,正在总结经验,准备向周边推广。
北京的很多村庄对“封村”并不陌生。2003年“非典”期间,各个村庄普遍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外村人进入。北京奥运会期间,以及建国60周年期间,也实行过短暂的封闭管理。
不过,此前的“封村”属于应急行为,既没有形成制度,装备也很原始,与当下的“封村”不可同日而语:
“最初是拉根绳子,奥运时是根棍子,现在是治安亭子”。
所谓“大兴模式”,一大硬伤就是政府的主导性。正是因为老三余村、大生庄这些“标本”体现出了一定的村民意愿,才没有被过多诟病。
如今,不研究具体情况,不进行具体分析,主观划定100个“封村”指标,把“封村”经验大推广,这不仅是赤裸裸的越权行径,也撕破了此前大兴“封村”的民意外衣。
4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在老三余村举行“村庄封闭式管理模式推广会”,该局副局长左宝栓介绍,继今年3月金星派出所辖区村庄率先试点,大兴区92个外来人口“倒挂村”将在年底前推行该模式。
不过,由此引发的舆论关注和争议也令主政者始料不及。
4月29日,大兴区政府、大兴区综治办、大兴公安分局等部门为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称该措施是“社区化管理”,且是经过村民组织自主选择,“封闭”程度亦可具体选择。
“大兴模式”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被认为是破解城市管理难题的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四大成效:一是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了村庄管理水平;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大大降低了发案率,提高了社会治安水平;三是有效改善了村庄环境;四是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高。
“封村”的噱头——“社区化管理”
2008年,北京市怀柔区即宣称“全面推行农村社区化管理”,全力构建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管理服务网络,实行敞开式办公,开设医疗、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
当然,怀柔区的做法也并非什么创举,全国各地开展此类试点的地方不计其数,有的还有规定了硬件标准,比如宣传栏、公示栏、卫生服务站、图书室、老年活动中心等等。
所谓“社区化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规范机构设置,建立综合服务站,统一承办社会保障工作,如养老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合作医疗等。要按照标准的运作模式,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净化、美化、绿化社区环境。此外,还要有其他便民服务,如文化、健身等等。
如果仅仅看中了小区的封闭化环境,从而宣称“社区化管理”,那么,其他实行封闭管理的地方多的是,如各级政府机关,是不是也可以更进一步,干脆说仿效了他们,实行了“大院式管理”?
“封村”本身侵犯了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封村”在伦理上、法律上、政治上不具有任何正当性
首先,它预设了外来人口,尤其是那些从事低端服务业的外来人口具有较高的犯罪可能性,这样的预设构成政府对这个群体的身份歧视。其次,随意设立关口,要求一个公民出示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乃是违法行为,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要求他人出示证件的。第三,禁止没有证件的人员进入村庄,侵害该公民的人身自由。 第四,封闭村庄,对村庄实行军事化管理,侵犯所有村民的人身自由。哪怕大多数村民同意这样做,它也侵犯了少数不同意者的人身自由,而法律在这样的情形无疑是站在少数人一边的。
在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大搞“封村”,太不与国际接轨了……
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竟然创新出如此让世界叹为观止的举措,实属中国人的第五大创造,应该申请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才对,并且热切盼望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大力推广之。好处估计有如下几点:第一可以增加GDP政绩,第二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第三可以扩大社会就业,第四可以减少全国范围的维稳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