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风景

刘风景

中文名 刘风景
籍贯 辽宁省大连市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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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婚姻状况:已婚;

研究领域:法政治学、法理学、立法学、司法制度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现职: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2010年新世纪优秀人才

学习经历

1982年9月——1986年7月,就学于辽宁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

1986年9月——1988年7月,就学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专业;

1997年9月——2000年7月,就学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法理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8年8月——1992年3月,就职于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从事政府立法工作;

1992年3月——1997年8月,就职于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法律研究工作;

2000年7月——2003年7月,就职于辽宁省高级法院,任研究室副主任;

2003年7月至今,任现职。

专著

1.裁判的法理,人民出版社,2007.6;

2.判例的法理,法律出版社,2009.11。

论文

1. 规范法学:宪政法理学之理论原型,南开大学学报,2006.2;

2. 互联网:法律文本的新载体,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4;

3. 界分审批权与团体自治权的理论模式,河北法学,2007.3;

4. 不同意见写入判决书的根据与方式,环球法律评论,2007.2;

5. 法律隐喻的形成与功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8.1;

6. 裁判摘要的原理与制作,法律方法(第八卷)2009.2 ;

7. “指导性案例”名称之辨正,环球法律评论,2009.4;

8. 例示规定的法理与创制,中国社会科学,2009.4;

9. 权力本位:司法解释权运行状况之分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1;

10. “视为”的法理与创制,中外法学,2010.2;

11. 日本最高法院的少数意见制,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2;

12. “刀把子”的隐喻学阐释——分析人民法院性质与职能的新进路,清华法学,2008.1;

13. 司法理念的除旧与布新——以1952年司法改革对旧法观点的批判为素材,北方法学,2009.1;

14. 法学工匠的角色定位——倡导注重细节的法学模式,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6;

15. 试析判例影响的强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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