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10月,川委发(1981)70号文件成立四川省地方编纂委员会,1983年7月,川办发(1983)39号文件中明确省地方志编委为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建有党组、机关党委、内设办公室、总编室、市县工作部、《巴蜀史志》编辑部、地方文献研究室、定编38人,有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7人,设址于成都市永兴15号省政府综合大楼15楼,办公面积800平方米,方志馆面积500平方米,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设有出版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四川省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四川省地方志协会。
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省地方志工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订全省地方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他相关地情文献;拟订《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承担审查验收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1]
新编省、市(州)、县(区)三级地方志及其他地情书籍计近300余册,其中《四川省志》80册,约3500万字,弥补了自清嘉庆年21年(1861年)以来四川无省志刊印的空白,系统反映和总结了一个多世纪以来四川区域性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情况,市(州)、县(区)志约300余册,约2.5亿字,弥初了一些市、县无志书出版的空白。不少志书获得了全国、省级奖。指导了市、县两级综合年鉴与省级有关部门年鉴的编纂工作。出版《巴蜀史志》(双月刊)132期,海内外公开发行,上英特网。开全国方志系统电子版先河。承建四川省情信息数据库,该工程自1999年11月正式立项,2000年3月数据库检索软件(文字部份)通过测试,现已开通四川资源网主页。积极做好地方志立法工作,2003年7月24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此外,编制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2010年目标规划纲要,由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部署了省、市、县三级志书的续修工作,编纂了《中国三星堆图志》、《续修地方志操作》等一批地情出版志专业书,并对地情资料作了有效的开发。加强了海峡两岸的史志文化交流。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等事项的通知》,经省政府同意,把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简称省地方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