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谷牧任主任、党组书记。
197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的任务和机构的通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为一个机构、两个名称。
198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的决定》,明确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推动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对外经济贸易工作。
1982年3月,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并入新设立的对外经济贸易部。[1]